安居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3年3月)2013-03-07
安居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
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建立股权激励的长效机制,
实现股东、公司和激励对象利益的一致,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续的回报,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
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通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子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及其他人员的工作业绩进
行考核,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体系,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平衡公司的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充分调度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的主动
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凝聚力,实现股东、公司和激励对象利益的一致,
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速的长远发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对考核对象的
专业技能KPI、上级评定、互评进行评价,考核评价做到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
合,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绩效、贡献、能力态度紧密结合,
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业务(技术)骨干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子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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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员。
四、考核职责权限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考核工作。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资料的搜集
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体系
(一)考核依据
被考核人员所在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个人绩效合约。
(二)考核方法
参照考核依据,由考核对象的主管领导、同级相关人员及其直接下级人员分
别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评分。
(三)考核内容
公司按各自职能的侧重点不同分为总部人员考核及分公司人员考核,每年考
核达到 70 分或以上者方可申请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锁。
1、总部人员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 权重 综合评价得分
专业技能 KPI
根据各部门考
上级评定 专业技能 KPI×权重+上级评定×权重+互评×权重
核指标权重表
互评
2、分公司人员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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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人员考核内容以分公司或个人销售情况与公司整体水平进行比对,以
整体水平的 70%为基数,等于或超过 70%为合格,低于 70%为不合格。
(四)具体考核指标
总部人员考核指标包含经营性指标和战略性指标,分公司人员考核以经营性
指标为主。
经营性指标:参考在工作标准及公司相关年度考核体系中列出的、对本岗位
工作有重要意义的关键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包含销售额、利润额、市场占有率、
新产品领先情况等指标。
战略性指标:基于公司重大战略分解的各类指标与行动计划,侧重于定性考
核。
1、总部人员考核指标
(1)专业技能 KPI 指标
参照在工作标准及公司相关年度考核体系中列出的、对完成本岗位职责所需
的主要工作能力指标进行考核,包括专业能力、管理能力两类。
(2)上级评定指标
由部门的直属领导根其工作完成情况、完成质量、效果进行评分,不超过总
分的 15%。
(3)互评指标
互评指标主要包括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责任感、大局观等。
2、分公司考核指标
分公司考核指标主要以销售额、销售成本、回款金额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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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创新及额外工作加分
考核期间有效果明显的工作创新或完成工作量较大的额外工作,经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确认,获得额外加分,数值一般不超过 5 分。
4、重大失误和违纪减分
工作期间本人或下属发生重大差错或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数额较大或
重大违纪行为,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应予减分。
(五)绩效考核期间
绩效考核期间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
(六)考核次数
考核期间每年一次。
六、考核程序
(一)每一考核年度由公司根据工作标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个人绩效合
约,通过与被考核对象的互动,确定被考核人员当年的工作业绩指标,报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
(二)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在每一年度结束后汇总考核数据,由考核工
作小组负责具体考核操作,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核。
(三)考核工作小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考核对象,如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
果持有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反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考核工作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如确实存在不合理因素,
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最终考核结果。经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出具的考核结果将由董事会存档,并作为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解锁实施的依据。全部申诉程序,应在考核完成二周内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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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考核结果等级分布
分数 ≥ 70 <70
绩效等级 合格 不合格
(二)考核结果应用
1、作为激励计划的解锁依据,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及“不合格”。
2、考核合格的激励对象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的,可以按照《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申请解锁,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能进行解锁。
八、考核记录的管理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应保存好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作为保密资料归档
保存。
(二)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要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三)绩效记录保存期不少于 3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公
司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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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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