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宝: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修订说明2013-03-29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修订说明
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安
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
于 2013 年 3 月 8 日披露了上述事项。随后公司将草案及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并就上述事项与证监会进行了沟通,公
司针对证监会提出的反馈意见形成了《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草案修订稿确认无异
议并进行了备案。公司 201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该草案修订稿。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修订“特别提示”中第 7 条为:
7、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8.02 元/股。授予价格系根据
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16.04 元/股(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50%确定,即授予价格=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50%。
二、修订“特别提示”中第 9 条主要业绩考核指标为:
9、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主要业绩考核指标为:(1)以 2012
年为基准年,2013 年、2014 年、201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35%、80%、
160%;(2)以 2012 年为基准年,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
不低于 30%、70%、140%。
三、修订“第二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二、激励对象的范围”中预
留激励对象的标准为:
预留部分将在本计划首次授予日起一年内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
董事会提出,经监事会核实后,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指
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预留激励对象指激励计划获
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
括本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引进或晋升的中高级人才及公司董事会
认为需要以此方式进行激励的其他骨干员工。
四、修订“第三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2、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为:
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系根据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均价 16.04 元/股(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量)的 50%确定,即授予价格=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50%。
五、修订“第三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三、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
况”中注 3 的表述为:
3、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须在每次授予前召开董事会,确定本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等相关事宜,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后,
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预留限制性股票将在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内授予。
六、修订“第三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
件、解锁条件、解锁安排/(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4、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中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业绩考核指标为:
解锁期 财务业绩指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以 2012 年为基准年,201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5%
的第一个解锁期 以 2012 年为基准年,201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第二个解锁期/预 以 2012 年为基准年,201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留限制性股票的第一 以 2012 年为基准年,201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个解锁期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第三个解锁期/预 以 2012 年为基准年,201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60%
留限制性股票的第二 以 2012 年为基准年,201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40%
个解锁期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
限制性股票的成本应计入公司相关成本或费用,并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除此之外,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其他内容
不做修订。
特此说明。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