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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居宝: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3-04-2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3]第410160号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居宝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2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安居宝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安居宝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安居宝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安居宝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第410160号第1页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安居宝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2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安居宝公
司募集资金201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雄溢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郑德伦




        中 国上海                                二 O 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第410160号第2页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
将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28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8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9.00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8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0,633,444.75 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831,366,555.2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出具 2010 年羊验字第 20369 号《验资报告》验证。以前年度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90,218,114.69 元,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744,069,699.17 元,2012 年度实
际使用募集资金 164,948,691.71 元,其中募投项目支出 54,948,691.71 元,超募资金支出
110,000,000.00 元,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 596,248,313.18 元。


(二)201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万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74,406.97
         减:超募资金支出(注 2)                                        11,000.00
         减:募投项目支出(注 1)                                         5,494.87
         减:手续费支出                                                       0.66
         加:专户利息收入                                                 1,713.39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59,624.83

       注 1:本公司 2012 年募投项目支出 5,494.87 万元,其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803.62
万元;扩产至 122 万台数字化安防产品项目支出 3,046.14 万元;营销与服务体系扩建项目
1,645.11 万元。
       注 2:本公司 2012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 11,000.00 万元,其中 8,000.00 万元作为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3,000.00 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安居宝光电传输科技有限公司。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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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1 年
1 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
2012 年 11 月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2 年 1 月公司子公司广东安居宝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与保荐机
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 年 8 月公司子公司广东安居宝光电传输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已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649657754045                  5,053.0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                      120906359710802                5,152.5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44001420314059333888                33,783.0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82010154740006380              15,636.20

                     合计                                                               59,624.83

       注:(1)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形式存放于上述各家银行。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营销与服务体系扩建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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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核算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掌握和积累产品研发的关键技术,培养
高级技术和研发管理人才,有效加快公司新产品的开发速度、提高公司研发效率、保持不断
创新的优势,对于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实现业务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营销与
服务体系扩建项目” 有助于减缓公司经营的压力,增强公司售后服务能力,增强公司竞争
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行业知名度,带动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为广东省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 6
号自编一栋。2012 年 7 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除“外围支
持与配套”项目外的其他子项目的实施场地变更至广州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 8 号自编一栋之
二层与三层。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 2012 年度未发生对募投项目前期投入资金进行置换的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 2012 年度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2 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31,366,555.25 元,其中超额募集资
金为 616,350,855.25 元。2011 年度共使用超募资金 57,350,000.00 元,已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超募资金余额为 559,000,855.25 元。
       2012 年 4 月 17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安居宝光电传输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安居宝光电传输科技有限公司,并经独立董事、监事
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该公司主要从事研究、开发、设计:光电传输设
备、智能安防线缆、综合布线系统及相关技术服务;制造、销售:光电传输设备及配件,智
能安防线缆。款项已于 2012 年 4 月 24 日划拨入广东安居宝光电传输科技有限公司验资专户。
       2012 年 4 月 24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8,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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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款项分别于 2012 年 5 月 8 日
和 2012 年 5 月 15 日划拨至本公司银行存款基本户。
       上述 2012 年度议案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7.85%,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167,350,000.00 元,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余额为 449,000,855.25 元。超募资金使
用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除上述使用超募资金的情
况外,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其他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2 年 7 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完
成时间分别作如下延期:
                                项目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        项目调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
           项目名称
                                          日期                          状态日期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2年12月31日             2013年06月30日
2、扩产至122 万台数字化安
                                               2012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防产品项目
3、营销与服务体系扩建项目                      2012年06月30日             2013年06月30日

       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完工,工程验收及竣工结算手续现正办
理中。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2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查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以下问题:
       1)三方监管协议签署不及时。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及 2012 年 4 月新设立两个募集资金
专户,分别用于设立合资公司广东安居宝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安居宝光
电传输科技有限公司两个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金于账户设立当月已到账,但三方监管
协议分别于 2012 年 1 月及 2012 年 8 月才签署。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4 条有关上
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2)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账户未纳入专户管理并予以披露。公司在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另行开设定期存款账户,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但相关定期存款账户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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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纳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也没有予以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3 条的有关规定。
    3)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未及时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原规划实施
地点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 6 号,2012 年 3 月变更实施地点为起云路 8 号,
但对此变更公司延误至 2012 年 7 月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14 条的
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本公司已采取下列整改措施:
    公司已于2012年11月就上述募集资金定期存单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并承诺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公告上述资金存放、使用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3 年 4 月 19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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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3,136.6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494.8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516.6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投向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2,445.80    2,445.80       803.62          2,450.36           100.19%                 2013-6-30         0.00    不适用         否

2、营销与服务体系扩建项
                                 否             10,411.53   10,411.53      1,645.11         2,637.70            25.33%                 2013-6-30         0.00    不适用         否
目

3、扩产至 122 万台数字
                                 否              8,644.24    8,644.24      3,046.14         3,693.62            42.73%                2013-12-31         0.00    不适用         否
化安防产品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1,501.57   21,501.57      5,494.87         8,781.68


超募资金投向

1、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11,000.00

2、归还银行贷款                                                                             2,000.00

3、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安                                                    3,000.00         3,000.00




                                                                                       附表 1 第 1 页
居宝光电传输科技有限公
司

4、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广东
安居宝智能控制系统有限                                                                         735.00
公司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1,000.00        16,735.00

合计                                                                       16,494.87        25,516.6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1)扩产至122 万台数字化安防产品项目:宏观经济增速下滑及国家对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销售扩张预期,亦影响到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2)营销

                          与服务体系扩建项目:公司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的逐步实施,也需要统一规划避免重复建设,所以公司在服务网点的选址以及各营销中心人才的选聘上,公司管理层采取谨慎态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度,力求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综上,公司采取谨慎原则,适时放缓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无
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83,136.66万元,计划募集21,501.57万元,超募资金61,635.09万元。2011年度使用超募资金5,735.00万元,

                          2012年4月17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安居宝光电传输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安居宝光电传输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研究、开发、设计:光电传输设备、智能安防线缆、综合布线系统及相关技术服务;制造、销售:光电传输

                          设备及配件,智能安防线缆,2012年4月24日款项已拨入广东安居宝光电传输科技有限公司验资专户
使用进展情况
                          2012年4月24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8,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经独立

                          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分别于2012年5月8日和2012年5月15日划拨至本公司银行存款基本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本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为广东省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6号自编一栋。2012年7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除“外围支持与

                          配套”项目外的其他子项目的实施场地变更至广州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8 号自编一栋之二层与三层。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无
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无



                                                                                       附表 1 第 2 页
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无
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无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及去向
                         经查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以下问题:

                         1)三方监管协议签署不及时。公司于2011 年10 月及2012 年4 月新设立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分别用于设立合资公司广东安居宝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安居宝光电传

                         输科技有限公司两个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金于账户设立当月已到账,但三方监管协议分别于2012 年1 月及2012 年8 月才签署。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4 条有关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2)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账户未纳入专户管理并予以披露。公司在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另行开设定期存款账户,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但相关定期存款账户未纳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也没有予以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3 条的有关规定。

                         3)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未及时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原规划实施地点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6 号,2012年3月变更实施地点为起云路8号,但对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此变更公司延误至2012 年7 月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14 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本公司已采取下列整改措施:

                         公司已于2012年11月就上述募集资金定期存单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并承诺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公告上述资金存放、使用情况。


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完工,工程验收及竣工结算手续现正办理中。




                                                                                     附表 1 第 3 页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对应的原承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实际   截至实际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       诺项目                   (1)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合计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 2 第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