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宝:董事会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3-04-22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公
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查阅了公司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了解公司及子
公司有关部门在内部控制实施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历史沿革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广州市安居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 29 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 万元。
2009 年 3 月 5 日,经安居宝有限股东会决议,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张波、张频
等 24 名发起人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意以发起方式,依法将安居宝有限变更为股份
公司。本次变更后,安居宝有限更名为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在股份
公司持股比例不变。2009 年 4 月 1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400.00 万元。
根据 2010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0〕1828 号)核准,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 49.00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 2011 年 1 月 7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安居宝”,股票代码“300155”。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
本 7,200.00 万股。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1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以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20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共计转增 10,800.00 万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8,000.00 万股。
(二) 公司经营业务范围
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范围:自动控制设备、通讯设备的开发、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
技术咨询;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研制;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
二、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和遵循的原则
(一)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1、 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
管理合法合规;
2、 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强化风险管理,提高风险意识,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
健康有序地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 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防范、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
整;
4、 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二)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督部门的监管
要求。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
务、事项和所有人员,任何人都无超越内控制度的权力。
3、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4、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
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5、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
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6、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 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情况
(一) 控制环境
1、 治理结构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有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公司
根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下设各委员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决策、
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促进治理结构及各司
各就其职、规范运作。
2、 组织机构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
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薪酬委员会负责审核董事与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提名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
查工作。自设立以来,各委员会运转良好,委员能够履行职责,确保了公司的健康运行。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职能部门(见图一:公司内
部组织架构图),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图一: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图
截止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 2 家全资子公司,即广东安居宝光电传输科技有
限公司、广州市德居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 家控股子公司,即广东安居宝智能控制系统有
限公司。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财务等重大方面
进行监管。
3、 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审计部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设部门部长一名,内部审计人员 5 名,人员配备
符合相关要求。审计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对公司及子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
权。
4、 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制定和实施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对公司员工聘用、培训、调
岗、升迁、离职、休假等事项进行明确规定,并制定了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员工晋升
制度》和《绩效管理办法》,以加强上下级员工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管理员工,
实现公司整体素质的提升,并通过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
5、 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和底蕴。公司十分重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公司通过多年发展的
积淀,形成了“有序、细致、进取、创新”的企业文化。公司认为人才应该具有品格正直、
诚信等特质,具有专业能力、学习力、创新力、执行力等素质能力。公司努力构建一支诚实
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的员工队伍,以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氛围。公司
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开
拓创新和团队合作的精神。 同时,“团结协作,精益求精,攀登新高峰。”作为企业信条,
力图给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保持同行的领先地位,践行给客户“安居宝,我们努力
做到最好!”的承诺。所以,公司的经营目标不只是单纯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而是充分兼
顾包括股东、管理者、员工、供应商、经销商、顾客乃至所处社区等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实现利益相关者的价值最大化。
(二) 风险识别与评估
1、 管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较快的速度发展,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组织结构和管
理体系日益复杂;公司上市后,对公司的管理层提出了更高要求。虽然在过去的经营实践中
公司的管理层在管理快速成长的企业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公司依然面临如不能及
时调整原有经营模式、不能建立适应资本市场要求的运作机制,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
发展速度和业绩水平的管理风险。对此,公司不断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以建立高效、稳
定的人才队伍;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防范经营风险。
2、 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所处的社区安防行业国内竞争对手和潜在的进入者较多,随着竞争对手技术水平的
不断提高以及各项条件的逐渐成熟,本公司楼宇对讲系统产品将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与此
同时,一些国外的安防行业巨头也已经或正在通过独资或合资等方式进入国内市场,它们的
加入也将会加剧市场的竞争。
(三) 控制活动
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以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具
体而言,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要求,对销售与收款流程管理、采购与付款流程管理、
生产与仓储流程管理、人事与薪金管理、筹资与投资管理、货币资金管理等各个生产经营环
节,建立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1、 控制措施
(1)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对各个部门、业务流程制定了一系列较为详尽的岗位职责分工制度,各项交易业务
的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人员分离。如《会计核算及管理制度》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
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公司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
金业务的全过程, 货币收支的经办人员与货币收支的审核人员分离;非生产部份物品购入由
经办人之外的另一人进行验收或证明;《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由计划供应部进行采购,由品
质保证中心、仓库进行验收,等等。
(2) 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按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规定,采取
不同的授权控制。对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采用一般授权,由各子公司或部门按公司相关授权
规定逐级审批;对重大交易、非经常性业务交易(如对外投资、贷款等)作为重大事项,按
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3) 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
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制定了规范、完整、适合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操作
规程,如《会计核算及管理制度》、《财务报告及披露制度》、《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监
督管理制度》、《会计交接及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项会计工作流程、核算办法,确保会
计凭证、核算与记录及其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公司在财务核算方面设置了较
为合理的岗位,并配备了相应的财务人员以保证财会工作的顺利进行。财会人员分工明确,
各岗位能够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批准、执行、记账等关键职能由相关的被授权人员分工进
行,充分发挥了会计的监督职能。
(4) 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财务部根据各项会计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对货币、存货、固定资产的增减进行账务
处理,并对实物资产确定保管人或管理部门,严格限制未经授权人员接触和处置资产,分别
实行按月或半年度进行定期财产清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控制,做到账实相对。
(5) 预算控制
公司已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各部门、子公司在年度结束前协助财务部编制下一年度
的全面财务预算,根据《预算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定稿,由财务部下发至各
部门、子公司执行。
(6) 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管理层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对综合运用研发、生产、购销、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
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
进。
(7) 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已建立覆盖所有部门、全体员工的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员工自评、直接主管考评、
部门总监(经理)考评、行政人事部对考评结果汇总及核查,向员工反馈下达《员工绩效考
核结果通知单》、《员工绩效改进计划书》等方式,对全体员工、各责任单位进行定期考核与
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调薪、年终奖、培训、岗位轮换、晋升等相挂钩。
2、 重点内部控制
(1) 对外投资管理控制
为加强对外投资管理,使对外投资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创造良好
经济效益,根据各项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股
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对公司的
对外投资做出决策;特别规定各项对外投资审批权均在公司,子公司无权批准对外投资,如
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应先将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公司,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并获批准后方
可由子公司实施。
(2) 对外担保管理控制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的审查、
审批程序、管理、信息披露进行了明确规定。如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按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
似的法律文件等。公司 2012 年度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3) 关联交易管理控制
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结合《公司章程》,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关
联交易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程序、需进行披露的关联交易项目等进行了规
定。2012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恰当审批。
(4)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控制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 2012 年度的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
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
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5) 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
理制度》,根据制度规定,公司向子公司委派各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子公
司的对口部门进行指导及监督;公司要求子公司执行与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同时,公司建立了对各子
公司的绩效综合考评体系,有效地对子公司进行管理。
(6) 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规
定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及披露标准、披露流程、信息披露的职责划分、档案管理、信息
保密等内容。制度规定,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公司股东及其
实际控制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的具体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根据制度规定,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司董事长,并同时通知董事会秘
书,董事长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 信息与沟通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制度》等,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要求做好对信息
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以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 公司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建立了快速、流畅、先进的信息处理系统,
利用公司网络化办公系统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员工与
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 公司采用包括财务会计、采购管
理、生产管理、仓存管理、成本管理、销售管理等模块的金蝶 K/3 软件系统以使管理更方便,
有利于财务会计系统准确、及时地反映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结果,从而为内部控制管理、决
策提供有用的信息;信息流迅速、准确、有效的流动又保证了各内部控制环节有效运行。
同时,公司要求对口部门加强与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等进
行沟通和反馈,以及通过市场调查、网络传媒等渠道,及时获取外部信息,使管理层面对各
种变化能够及时适当地采取进一步行动。 2012 年度,公司及时披露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
并加强对公司网站内容发布的审核,在投资者接待中未发生有选择性、私下、提前向特定对
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漏公司非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和公平。
(五) 内部监督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和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
规性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
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
控制审计及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进行评价。
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日常监督是指公司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
规、持续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是指在公司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
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
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的范围和频率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以及日常监督的有效性等予以确定。
四、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自我评估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
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在公司经营
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关键环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募集资金使
用、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
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2012 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重大缺陷,在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中,
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增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使之适
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评价报告已于 2013 年 4 月 19 日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责任。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