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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居宝:关于增加201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暨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2013-05-03  

						证券代码:300155           证券简称:安居宝            公告编号:2013-044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2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暨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宝”或“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13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上午 10:00 在广州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 6 号自编一
栋 A 会议室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13 年 5 月 3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张波先生提出的《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张波先生持有公司 7,02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8,000 万股
的 39.03%,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
大会补充通知。经公司董事会审查认为,公司股东张波先生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
资格,其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
事项;提案提出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张波先生的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新增临时提案列为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第 7 项议案。现将新增临时提案
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 2013 年 4 月 24 日,同意向 65
位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合计 265.80 万股。2013 年 5 月 3 日,公司首期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 18,000 万股变更为 18,265.80 万
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8265.80 万元,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将修订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000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265.80
           万元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000 万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265.80 万股,
           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二、关于公司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补充事项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时间:2013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上午 10:00
    4、会议地点:广州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 6 号自编一栋 A 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6、股权登记日:2013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3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柳晓川先生、李建辉先生、杨如旺先生和张方方女士分别向董事会
提交了《201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
行述职。
    2、审议《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续聘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为公
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201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1-6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截止时间为股权登记日至 2013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前;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需在
2013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者传真(020-82082030)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州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 6 号自编一栋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
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会务联系
    联系人:黄伟宁
    电话:020-82051026
    传真:020-8208203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广州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 6 号自编一栋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本次大会预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股东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附件一: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码/ 法人股东营业                   人姓名
        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受否委托
/名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发言人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
    东盖章)
附件二: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广东安居宝数
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
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会议议案表决指示:

序号                     议案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1     《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关于续聘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广东分所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6      《201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7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备注: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