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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居宝: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13-08-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安居宝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 进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6020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卫兵                  联系电话:0755-8213065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
 括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主要问题 1、《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 21 条)与《对外投资管理办
                                          法》(第 10 条)中关于董事长对
                                          外投资权限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整改情况: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修订了《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
                                         主要问题 2、公司 2013 年 7 月开
                                         始以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
                                         财产品,但公司未建立证券投
                                         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
                                         高风险投资内控制度。
                                         整改情况:公司正在根据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讨论和
                                         拟定相应的内控制度。
                                         主要问题 3、未建立统一的印章管
                                         理制度,收发文管理制度未有效
                                         执行,信息披露存在遗漏或不及
                                         时的风险。
                                         整改情况:公司正在根据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完善相
                                         应的内控制度。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3 年 7 月 10 日上午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深交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事务》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未建立统一的印章管     向公司董监高强化信息
                           理制度,收发文管理     披露的重要性,督促其
                           制度未有效执行,信     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章
                           息披露存在遗漏或不     制度。
                           及时的风险。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董事会议事规则》     督促公司统一各制度相
 执行                         (第 21 条)与《对      同内容的标准。
                              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 10 条)中关于
                              董事长对外投资权限
                              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公司 2013 年 7 月开始   督促公司强化风险意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以自有资金购买低风      识,建立相应的内控制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险银行理财产品,但      度。
 套期保值等)                 公司未建立证券投
                              资、委托理财、套期
                              保值业务等高风险投
                              资内控制度。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良好                    不适用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无                      不适用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1、公司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无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进             刘卫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