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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居宝:第一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14-04-30  

						证券代码:300155            证券简称:安居宝           公告编号:2014-023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解锁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79.74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0.44%;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76.44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0.42%。
    2、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4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
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5 名,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9.74 万股,占股
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占公司股本总额 0.44%。其中实际可
上市流通数量 76.44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0.42%。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关于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第
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说明
    1、锁定期已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三章关于锁定期的规定: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
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均自授予之日起计”。
    公司首批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3 年 4 月 24 日,截至 2014 年 4
月 24 日,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锁定期已满。
    2、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根据本公司《考核办法》,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考核均为合格,达
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         到解锁条件。

2、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形,达到解锁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该等情形,达到解锁条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件。
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
公司有关规定的。
4、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公司 2013 年度业绩均达到业绩考核条
(1)以 2012 年为基准年,2013 年营 件,达到解锁条件。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5%;
(2)以 2012 年为基准年,2013 年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
利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
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并根据公司 201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解锁的相关事宜。
       二、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4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9.74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0.44%;实际
可上市流通数量 76.44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0.42%。
       3、本次申请解锁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 65 名。
       4、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万股

                                                                       第一期解锁
                                             第一期可解   剩余未解锁
                              首次获授的限                             限制性股票
 姓名            职务                        锁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数量                             可上市交易
                                               票数量       数量
                                                                         数量
           副总经理、董事会
黄伟宁                             20            6            14           5
                  秘书

张瑞斌          总工程师           20            6            14           5

黄光明          财务总监           8            2.4          5.6           2

黄小金          副总经理           15           4.5          10.5         3.75

张舒茗          副总经理           3            0.9          2.1          0.7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
                                 199.80        59.94        139.86       59.94
术)人员(共计 60 人)

合计                             265.80        79.74        186.06       76.44

       备注:

       1、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3 年度经营业绩、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实际情况等解锁条件均符
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对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
的要求,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限售安排、解锁等事项未违反《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创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已经达成,且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股份或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况,同意公司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一个解锁期可
解锁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本次可解锁的 65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同时,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考核办法》等相关绩效考核规定对全体
激励对象进行了 2013 年度工作考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考核结
果予以审核,确认本次可解锁的 65 名激励对象 2013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合格及以上,同意公司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
    五、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安居宝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已经取得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公司

法》、《管理办法》、《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备忘录3号》以及《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