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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居宝:广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拟购买广州市隆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吴怡文车辆事宜所涉及的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书201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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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册第一册



              中广信评报字[2014]第 09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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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拟购买

       广州市隆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

               吴怡文车辆事宜所涉及的

                  资产市场价值项目

               评 估 报 告 书




       评估机构名称: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委托评估单位:广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产权持有单位:广州市隆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产权持有者:   吴怡文

       报告提交日期: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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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

评估报告书摘要 ........................................................................................................................ 3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 6

   一、绪言 ................................................................................................................................ 6

   二、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6

   三、评估目的 ........................................................................................................................ 7

   四、评估范围及对象 ............................................................................................................ 8

   五、价值类型及定义 ............................................................................................................ 9

   六、评估基准日 .................................................................................................................. 10

   七、评估依据 ...................................................................................................................... 11

   1、行为依据 ........................................................................................................................ 11

   2、      法规依据 .................................................................................................................... 11

   3、准则依据 ........................................................................................................................ 12

   4、产权依据 ........................................................................................................................ 13

   5、取价依据 ........................................................................................................................ 13

   6、参考资料及其它 ............................................................................................................ 13

   八、评估方法 ...................................................................................................................... 14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7

   十、评估假设 ...................................................................................................................... 19

   十一、评估结论 .................................................................................................................. 21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 21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2

   十四、评估报告日 .............................................................................................................. 23

资产评估书备查文件目录 ...................................................................................................... 24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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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敬启者:

       一、本项目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过程中恪守了独立、客观和公正

的原则,严格遵循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等的规定,并对本资

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资产评估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基于本项目评估人员在执业过程

中依据资产评估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等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

程序后,形成的书面专业意见和结论。为评估人员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受到报告中已说明的评估

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关注并充分了解评估报告特别

事项说明和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四、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报告使用者在报告载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下于

报告载明的合法使用期内使用有效。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恰当使用评估报告。

       五、本项目评估人员与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利害关系,

也与委托方或评估目的涉及经济行为的其他关联方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

见。

       六、本项目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具备本评估业务所

需的职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除已在评估报告中披露的运用评估机

构或专家的工作外,评估过程中没有运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成果。

       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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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

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八、注册资产评估师及评估人员已根据评估准则的要求进行了现场勘

查,并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

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

露,但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本报告亦不能成为有

关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也不为有关资产的权属状况承担任何责任,特提

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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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书摘要
                                  重   要   提    示
     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书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
论,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书全文,本摘要单独使用可能会导致对评估结论的误解。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广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的委
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按照必要的
评估程序及公认的评估方法,并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对广州市隆晖电
子实业有限公司及吴怡文的设备类资产及存货进行了评估工作,于评估基准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委托方:广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产权持有单位之一:广州市隆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产权持有者之一:吴怡文
      评估目的:本次评估目的即是为广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拟购买
广州市隆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吴怡文私人车辆事宜所涉及的设
备类资产及存货在评估基准日时的市场公允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评估范围与对象:本次评估的对象为广州市隆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的
设备类资产及存货以及吴怡文的车辆;本次评估的范围是产权持有单位提
供的涉及本次评估目的的 2014 年 1 月 20 日广州市隆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的设备类资产及存货,以及吴怡文的三辆车辆。
      价值类型: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系指自愿买方和
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
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评估基准日:2014 年 1 月 20 日。
      主要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广州市隆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及吴怡文评估范围内的设备类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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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及存货于 2014 年 1 月 20 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 333.90 万元,评估价值 350.22 万元,评估增值 16.32 万

元,增值率 4.89%。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4 年 1 月 2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B                    C               D=C-B            E=D/B×100%

1            流动资产          120.83               120.83             0.00                0.00

2           非流动资产         213.07               229.39            16.32                7.66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4            固定资产          213.07               229.39            16.32                7.66

5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6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7            资产总计          333.90               350.22            16.32                4.89

8            流动负债            -                    -                 -

9           非流动负债           -                    -                 -

10           负债总计            -                    -                 -

11   净 资 产(所有者权益)    333.90               350.22            16.32                4.89


      本次评估的范围所涉及本次评估目 2014 年 1 月 20 日的资产账面原值为
4,663,206.69 元,账面净值为 3,338,939.11 元,评估原值为 4,521,483.69 元,
评估净值为 3,502,185.69 元。

      其中,广州市隆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资产账面原值为 3,177,289.69 元,
账面净值为 2,294,980.29 元,评估原值为 3,170,080.69 元,评估净值为
2,593,375.69 元;吴怡文资产账面原值为 1,485,917.00 元,账面净值为

1,043,958.82 元,评估原值为 1,351,403.00 元,评估净值为 908,810.00 元。
      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以下事项:

      1、广州市隆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及吴怡文申报的评估基准日资产范围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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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数据是根据产权持有者2014年1月20日的核准数据提供。广州市隆晖电
子实业有限公司及吴怡文对所提供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承担法
律责任。
      2、除已披露情况外,不存在与列入评估范围内的其他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

      本评估报告使用的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2014年1月20日起至2015年1月

19日一年内有效。

      本报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上述评估目的使用,评估师的责任是就

该项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量发表专业意见,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所出具的

评估报告不代表对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的任何判断。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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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一、绪言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广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的委

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按照必要

的评估程序及公认的评估方法,并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对广州市隆

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及吴怡文的设备类资产及存货进行了评估工作,于评

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

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

      名称:广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翔二路 21 号

      法定代表人:吴怡文
      成立日期: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研究和试验发展。
      (二)产权持有单位之一

      名称:广州市隆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玉树工业园敬业四街 J 栋 402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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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法定代表人:吴怡文

      注册资本:壹佰零捌万元
      实收资本:壹佰零捌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电子产品、音响设备;电子产品的开发、设

计;音响设备维修;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项目除外)。

      (三)产权持有者之一

      名称:吴怡文
      身份证号:440103195812204519

      (四)委托方与产权持有单位关系

      委托方与产权持有单位之一广州市隆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为投资与被
投资关系,产权持有者之一吴怡文为委托方广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
      (五)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本次评估

目的所涉及的证券管理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评估报告使用者。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

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三、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即是为广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拟购买广州市隆晖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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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吴怡文车辆事宜所涉及的设备类资产及存货
在评估基准日时的市场公允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四、评估范围及对象


      (一)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广州市隆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的设备类资产及存
货,以及吴怡文所拥有的车辆。
      (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的范围所涉及本次评估目 2014 年 1 月 20 日的资产账面原值
为 4,663,206.69 元,账面净值为 3,338,939.11 元。其中,广州市隆晖电子实
业有限公司的设备类资产及存货,资产账面原值为 3,177,289.69 元,账面净
值为 2,294,980.29 元;吴怡文的资产为奔驰汽车等 3 辆车辆,资产账面原值
为 1,485,917.00 元,账面净值为 1,043,958.82 元,主要为包括以下各类资产:
      1、存货
      至评估基准日广州市隆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及半
成品等,账面值 1,208,265.69 元。其中原材料账面金额为 967,770.62 元,
主要为电容、电阻等;半成品账面金额为 240,495.07 元,该部分存货主要
为 SMT 等电路板,至评估基准日为至已加工完毕。
      2、设备类固定资产
      广州市隆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1,969,024.00 元,账
面净值 1,086,714.60 元,包括贴片机、印刷机、回流炉、接驳检查装臵等机
器设备 59 项;电脑、空调、净水机等办公设备 51 项。
      吴怡文评估范围内的资产为奔驰汽车等三辆车辆,资产账面原值为
1,485,917.00 元,账面净值为 1,043,958.82 元。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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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评估对象生产流程




五、价值类型及定义


      (一)价值类型的定义
      价值类型是指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及表现形式,即价值内涵。价
值类型需要与资产行为的发生相匹配。
      (二)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
      根据本项目的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结果的价值
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有自愿交易意向的买卖双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不受任
何外在压力、胁迫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
计数额。

      1、自愿买方。指具有购买动机,但并没有被强迫进行购买的一方当事

人。该购买者会根据现行市场的真实状况和现行市场的期望值进行购买,

不会特别急于购买。也不会在任何价格条件下都决定购买,即不会付出比

市场价格更高的价格;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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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自愿卖方。指既不准备以任何价格急于出售或被强迫出售,也不会

因期望获得被现行市场视为不合理的价格而继续持有资产的一方当事人。

自愿卖方期望在进行必要的市场营销后,根据市场条件以公开市场所能达

到的最高价格出售资产;

      3、评估基准日。指市场价值是某一特定日期的时点价值,仅反映了评

估基准日的真实市场情况和条件,而不是评估基准日以前或以后的市场情

况和条件;

      4、以货币单位表示。市场价值是在公平的市场交易中,以货币形式表

示的为资产所支付的价格,通常表示为当地货币;

      5、公平交易。指在没有特定或特殊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即假设

在互无关系且独立行事的当事人之间的交易;

      6、资产在市场上有足够的展示时间。资产应当以最恰当的方式在市场

上予以展示,不同资产的具体展示时间应根据资产特点和市场条件而有所

不同,但该展示时间应当使该资产能够引起足够数量的潜在购买者的注意;

      7、当事人双方各自精明,谨慎行事。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都合理地知
道资产的性质和特点、实际用途、潜在用途以及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情况,
并假定当事人都根据上述知识为自身利益而决策,谨慎行事以争取在交易
中为自己取得最好的价格

     六、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 2014年1月20日。
      委托双方为此项目拟订了时间表,考虑到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本次评
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的需要和完成评估工作的实际可能,经与各方协商,
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月20日。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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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估依据


      在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

规,以及在评估中参考的文件资料主要有:


1、行为依据


      委托方与我公司共同签订的《评估业务约定书》。


2、    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 91 号令);

      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36 号);

      6、《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 378 号令,2003);

      7、《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

权(2006)274 号);

      8、《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

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102 号,2001 年);

      9、《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第 14 号令,200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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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 12 号);

      11、《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财企[2001]802 号);

      12、《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 年

9 月 11 日国资发产权[2009]941 号)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 年 11 月 5 日国务院第

34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15、《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4 号);

      16、《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臵税暂行条例》(2001 年 1 月 1 日实行);

      18、《机械工业淘汰产品目录》;

      1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3、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20 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20 号);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07)189 号);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5、《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6、《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07)189 号);
      7、《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 号);

      8、《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 号);
      9、《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08)2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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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 号);
      11、《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

号);
      12、《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4、产权依据


      1、企业营业执照;
      2、重要资产购臵合同或发票、固定资产转让合同;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重要资产购臵合同或发票;
      4、其他与企业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合同、会计凭证等其它资料。


5、取价依据


      1、《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表》;
      2、《中国机电产品报价大全》(2014);
      3、《2014 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4、《全国办公设备及家用电器报价》(2013);
      5、国务院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制定的《2013 年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的
统计数据;
      6、其他相关的市场价格资料。


6、参考资料及其它


      1、《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2012 年版);
      2、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有关项目情况说明;
      3、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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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评估方法


      (一)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一般有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
      1、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
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其使用的基本前提有:
      (1)存在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

      (2)公开市场上存在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
      2、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
估对象价值的一种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的前提条件有:
      (1)被评估企业各单项资产能被确认,取得的历史数据完整;
      (2)可以调查取得购建被评估资产的现行途径及相应的社会平均成本

资料。
      3、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来判断资
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应用收益法必须具备的基本前提有:
      (1)资产购买者的购买价格不会超过企业(或与该企业相当且具有同
等风险程度的同类企业)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成的现值;

      (2)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3)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并可用货币衡
量;

      (4)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5)企业能通过不断地自我补偿和更新,使企业持续经营下去并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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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获利能力。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以及由以上三种基本评

估方法衍生出来的其他评估方法共同构成了资产评估的方法体系,且各种
评估方法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而又各有特点。三种评估基本方法是从不同
的角度去表现资产的价值。评估中,需要根据经济行为的目的,评估对象

的具体状况等相关条件,判断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法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

其他一般公认的评估原则,我们对委托评估范围内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
及技术调查,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在此基础上,分别对资产
基础法、市场法、收益法三种评估方法的适用性进行了分析判断(对收益
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的分析判断情况见下段论述),并采用资产基础
法评估广州市隆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的设备类资产及存货。
       1、市场法适用性分析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
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交易案例比较法和上市公司比较法。由于目前
国内的类似企业在产权交易市场上交易案例不多,国内权益性资产交易市

场尚不活跃,交易对象的信息尚缺乏透明度,参考企业产权交易市场数据
难以采集,故难以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2、资产基础法适用性分析

      由于假设待估企业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营,企业的各项资产、负债资
料齐备,同时可以从公开市场获取评估资产现行市场价值所需的相关信息,
满足采用成本途径评估的要求,在能满足评估目的前提下,可从成本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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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的角度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3、收益法适用性分析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
的评估方法。应用收益法必须具备的基本前提有:
      (1)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2)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预测并可量化;
      (3)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本次从评估目的及在现有经营管理模式下,难以满足采用收益法评估

的基本前提。
      经上述综合分析,本次对产权持有单位的设备类资产及存货评估采用
资产基础法进行。
      (三)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账面列示各项资产负债之市场价值
      资产基础法中各单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为:
      1、对存货以成本法进行评估。
      2、对机器设备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1)重臵全价的确定
      机器设备重臵全价机器设备的重臵全价由设备购臵费、安装调试费、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由管理费用及资金成本等部分构成)。
      具体设备评估时,根据不同情况选取组成重臵全价项目计算重臵全价。
设备购臵费采用询价的方式确定。难于从市场获得设备价格时采用:在审
核该设备原始入账价值真实可靠的基础上,采用该行业价格指数对账面原
值进行调整,推算出被评估设备的重臵完全价值。
      非标准设备的重臵全价根据:物价,工程造价,市场信息资料,设备
尺寸规格和设备安装承包合同格确定。
      进口设备的重臵全价:通过市场查询获得或依据最近同类设备的 C.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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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并考虑该设备的汇率、税率、安装费、其他有关费用以及相应同类进
口设备价格变化等因素,以确定其重臵全价。
      在国内市场能购买到的同类进口设备,用计算国产设备的重臵全价办
法确定。
      (2)设备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由评估人员在现场勘察后根据设备原始制造质量、生产运行状况、利
用程度、改造的成果、维护状况、外观和完整性,确定设备成新率。公式
如下:
      综合成新率=使用成新率×40%+勘查成新率×60%
      设备使用成新率:采用年限法确定其使用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或     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寿命年限)×100%
      经济寿命年限参考值,查《资产评估常数据与参数手册》。
      (3)评估值的计算
      评估值=重臵全价×成新率
      对于购臵时间较早,现市场上无相关型号但能使用的设备,参照二手
设备市场价格确定其评估值。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提交评估报告止,经过了评估准备阶段、现

场评估阶段、评定估算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分述如下:

      (一)评估准备阶段

      1、2014 年 1 月与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就本次评估的目的、评估基准日、

评估范围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制订出资产评估工作计划。

      2、配合产权持有者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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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组人员进入现场对委估资产进行了初步了解,协助企业进行委估

资产申报工作,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

      (二)现场评估阶段

      2014 年 1 月 13 日至 1 月 20 日项目组现场主要工作如下:

      1、听取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委估资产的

历史及现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资产技术状态等情况;

      2、对企业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审核、鉴别,并与企业

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调整;

      3、根据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按评估规范的要求,对流动资产中

的存货类实物资产进行了核查;

      4、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5、对固定资产的设备等进行现场勘察;

      6、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7、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初步评估测

算。

      (三)评定估算汇总

      2014 年 1 月 21 日至 2014 年 1 月 28 日对各类资产评估及负债审核的初

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项目负

责人汇总评估结果,再依据评估工作底稿,组织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及评

估说明,并进行复核;编制内部审核工作底稿,提交上级审核人员进行分

级审核,再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订。

      (四)提交报告

      2014 年 4 月 11 日在上述工作基础上,与委托方就评估结果交换意见,

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后,经委托方正式通知,按评估机构内部审核、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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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结果,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十、评估假设


      (一)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待评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
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
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说明或限定。公开市场
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一个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
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
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
的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3、持续使用假设:该假设首先设定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包括
正在使用中的资产和备用的资产;其次根据有关数据和信息,推断这些处
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持续使用假设既说明了被评估资产
所面临的市场条件或市场环境,同时又着重说明了资产的存续状态。具体
包括在用续用;转用续用;移地续用。在用续用指的是处于使用中的被评
估资产在产权发生变动或资产业务发生后,将按其现行正在使用的用途及
方式继续使用下去。转用续用指的是被评估资产将在产权发生变动后或资
产业务发生后,改变资产现时的使用用途,调换新的用途继续使用下去。
移地续用指的是被评估资产将在产权发生变动后或资产业务发生后,改变
资产现在的空间位臵,转移到其他空间位臵上继续使用。本次评估采用在
用续用原则。
      (二)一般性假设
      1、国家对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预期无重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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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2、社会经济环境及经济发展除社会公众已知变化外,在预期无其他重
大变化;
      3、国家现行银行信贷利率、外汇汇率的变动能保持在合理范围内;
      4、国家目前的税收制度除社会公众已知变化外,无其他重大变化;
      5、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测因素的重大不利影响;
      6、被评估单位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基准日后无重大变化。
      (三)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

不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

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3、本次评估假设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

实、准确、完整;

      4、评估范围仅以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

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5、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四)评估限制条件
      1、本评估结论是依据本次评估目的、持续经营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确
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
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
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2、本评估结果建立在企业提供所有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客观
基础上;评估人员受条件、时间的限制,评估结论受机构评估人员职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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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的影响;
      3、本评估报告结论仅供委托方为上述评估目的使用,评估师在评估报
告中仅就该项评估目的及设定的价值类型、评估范围、评估方法下的资产
价值发表专业意见,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不代表对评估目
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的任何判断。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上述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

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

估结论的责任。


十一、评估结论


      广州市隆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及吴怡文评估范围内的设备类资产及存
货于 2014 年 1 月 20 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 333.90 万元,评估价值 350.22 万元,评估增值 16.32 万

元,增值率 4.89%。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4 年 1 月 2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B                      C                D=C-B             E=D/B×100%

1            流动资产         120.83                120.83               0.00                 0.00

2           非流动资产        213.07                229.39              16.32                 7.66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4            固定资产         213.07                229.39              16.32                 7.66

5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6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7            资产总计         333.90                350.22              16.32                 4.89

8            流动负债           -                      -                  -

9           非流动负债          -                      -                  -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2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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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负债总计             -                 -                  -

11   净 资 产(所有者权益)   333.90            350.22             16.32              4.89


      本次评估的范围所涉及本次评估目2014年1月20日的资产账面原值为
4,663,206.69元,账面净值为3,338,939.11元,评估原值为4,521,483.69元,评
估净值为3,502,185.69元。

      其中,广州市隆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资产账面原值为3,177,289.69元,
账 面 净 值 为 2,294,980.29 元 , 评 估 原 值 为 3,170,080.69 元 , 评 估 净 值 为
2,593,375.69 元 ; 吴 怡 文 资 产 账 面 原 值 为 1,485,917.00 元 , 账 面 净 值 为
1,043,958.82元,评估原值为1,351,403.00元,评估净值为908,810.00元。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一)广州市隆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及吴怡文申报的评估基准日资产
范围财务数据是根据产权持有者2014年1月20日的核准数据提供。广州市隆

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及吴怡文对所提供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承
担法律责任。
      (二)除已披露情况外,不存在与列入评估范围内的其他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评估结果仅在满足前述有关假设、前提及条件的情况下成立;
      2、本评估结果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仅针对本次评估目的,并在
评估对象所处现行生产经营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有效;
      3、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假设条件是:我们的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
赖于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因此,评估工作是以被评估企业提供的
有关经济行为文件,有关资产所有权文件、证件及会计凭证,有关法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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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隆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设备类资产及存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书



件的真实合法为假设前提。
      4、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
值量做出专业判断,并不涉及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该项评估目的所对应
的经济行为做出任何判断。
      5、按现行有关规定,本报告的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即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 2014 年 1 月 20 日起至 2015 年 1 月 19 日。当本
次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实现时,可用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目的所
对应的经济行为实现时作价的参考依据。超过一年,其评估结果失去效用,
如继续实现原目的,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6、本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主管单位,以及送交财产评
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
可,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也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十四、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为:2014 年 4 月 11 日
      (本页以下无正文)



法定代表人:汤锦东                             注册资产评估师:肖浩

          (签章)

                                               注册资产评估师:林巧萍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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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书备查文件目录

      一、 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部分资产产权证明文件

      三、 委估物现场照片

      四、 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承诺函

      五、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

格证书复印件

      八、 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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