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宝公司”) 2013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410179 号《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 披露》以及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东区稽查局穗国税东稽处[2014]57 号税务处理决定书,现将安 居宝公司有关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东区稽查局对安居宝公 司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 2009 年至 2012 年度期 间共少计混合销售收入和废料销售收入增值税 167,149.67 元;2009 年至 2012 年期间少计企 业所得税 9,244,045.14 元。本项差错经安居宝公司 2014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期采用追溯调整法对该项差错进行更正,更正情况如下: 2013 年:合并资产负债表调增年初应交税费 9,411,194.81 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 8,470,075.34 元,调减年初盈余公积 941,119.47 元,调增年末应交税费 9,411,194.81 元,调 减年末未分配利润 8,470,075.34 元,调减年末盈余公积 941,119.47 元;合并利润表调增上年 度营业外支出 79,011.20 元,调增上年度所得税费用 2,400,053.54 元,调减上年度净利润 2,479,064.74 元;资产负债表调增年初应交税费 9,411,194.81 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 8,470,075.34 元,调减年初盈余公积 941,119.47 元,调增年末应交税费 9,411,194.81 元,调 减年末未分配利润 8,470,075.34 元,调减年末盈余公积 941,119.47 元;利润表调增上年度营 业外支出 79,011.20 元,调增上年度所得税费用 2,400,053.54 元,调减上年度净利润 2,479,064.74 元。 2012 年:合并资产负债表调增年初应交税费 6,932,130.07 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 6,238,917.07 元,调减年初盈余公积 693,213.00 元,调增年末应交税费 9,411,194.81 元,调 减年末未分配利润 8,470,075.34 元,调减年末盈余公积 941,119.47 元;合并利润表调增上年 度营业外支出 56,666.67 元,调增上年度所得税费用 31,133.85 元,调减上年度净利润 87,800.52 元;调增本年度营业外支出 79,011.20 元,调增本年度所得税费用 2,400,053.54 元, 调减本年度净利润 2,479,064.74 元。资产负债表调增年初应交税费 6,932,130.07 元,调减年 初未分配利润 6,238,917.07 元,调减年初盈余公积 693,213.00 元,调增年末应交税费 9,411,194.81 元,调减年末未分配利润 8,470,075.34 元,调减年末盈余公积 941,119.47 元;利 润表调增上年度营业外支出 56,666.67 元,调增上年度所得税费用 31,133.85 元,调减上年度 净利润 87,800.52 元;调增本年度营业外支出 79,011.20 元,调增本年度所得税费用 2,400,053.54 元,调减本年度净利润 2,479,064.74 元。 2011 年:合并资产负债表调增年初应交税费 6,844,329.55 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 6,159,896.60 元,调减年初盈余公积 684,432.95 元,调增年末应交税费 6,932,130.07 元,调 减年末未分配利润 6,238,917.07 元,调减年末盈余公积 693,213.00 元;合并利润表调增上年 度营业外支出 0.00 元,调增上年度所得税费用 6,305.00 元,调减上年度净利润 6,305.00 元, 调增本年度营业外支出 56,666.67 元,调增本年度所得税费用 31,133.85 元,调减本年度净利 润 87,800.52 元。资产负债表调增年初应交税费 6,844,329.55 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 6,159,896.60 元,调减年初盈余公积 684,432.95 元,调增年末应交税费 6,932,130.07 元,调 减年末未分配利润 6,238,917.07 元,调减年末盈余公积 693,213.00 元;利润表调增上年度营 业外支出 0.00 元,调增上年度所得税费用 6,305.00 元,调减上年度净利润 6,305.00 元,调增 本年度营业外支出 56,666.67 元,调增本年度所得税费用 31,133.85 元,调减本年度净利润 87,800.52 元。 2010 年:合并资产负债表调增年初应交税费 6,838,024.55 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 6,154,222.10 元,调减年初盈余公积 683,802.45 元,调增年末应交税费 6,844,329.55 元,调 减年末未分配利润 6,159,896.60 元,调减年末盈余公积 684,432.95 元;合并利润表调增上年 度营业外支出 31,471.80 元,调增上年度所得税费用 6,806,552.75 元,调减上年度净利润 6,838,024.55 元;调增本年度营业外支出 0.00 元,调增本年度所得税费用 6,305.00 元,调减 本年度净利润 6,305.00 元。资产负债表调增年初应交税费 6,838,024.55 元,调减年初未分配 利润 6,154,222.10 元,调减年初盈余公积 683,802.45 元,调增年末应交税费 6,844,329.55 元, 调减年末未分配利润 6,159,896.60 元,调减年末盈余公积 684,432.95 元;利润表调增上年度 营业外支出 31,471.80 元,调增上年度所得税费用 6,806,552.75 元,调减上年度净利润 6,838,024.55 元,调增本年度营业外支出 0.00 元,调增本年度所得税费用 6,305.00 元,调减本 年度净利润 6,305.00 元。 2009 年:合并资产负债表调增年末应交税费 6,838,024.55 元,调减年末未分配利润 6,154,222.10 元,调减年末盈余公积 683,802.45 元;合并利润表调增本年度营业外支出 31,471.80 元,调增本年度所得税费用 6,806,552.75 元,调减本年度净利润 6,838,024.55 元。 资产负债表调增年末应交税费 6,838,024.55 元,调减年末未分配利润 6,154,222.10 元,调减 年末盈余公积 683,802.45 元;利润表调增本年度营业外支出 31,471.80 元,调增本年度所得 税费用 6,806,552.75 元,调减本年度净利润 6,838,024.55 元。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建民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郑德伦 中国上海 二 〇 一 四 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