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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居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10-24  

						证券代码:300155             证券简称:安居宝            公告编号:2014-065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日期
    2014 年 7 月 1 日
    2、变更的原因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中国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
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
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
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七项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中国财政部陆续发布的 9 号、30 号、33 号、3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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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号、2 号、41 号七项新准则。
    5、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2 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的通知》(财会[2014]7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本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
报:
    (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2、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的通知》(财会[2014]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会计政策产生重大变更。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通知》
(财会[2014]8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
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的通知》(财会[2014]1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
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
资方是否应被合并;由于采用该准则,本公司已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以确认对被
投资方是否具有控制权及是否应当被合并。
    5、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的通知》
(财会[2014]11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
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的通知》(财会[2014]14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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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要求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处理。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
权益法核算,通过投资主体间接持有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损益。
    7、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
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
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
更》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
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
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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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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