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宝:关于实际控制人第二次为部分员工融资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4-11-26
证券代码:300155 证券简称:安居宝 公告编号:2014-074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第二次为部分员工融资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广东
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波先生已为公
司部分骨干员工进行第二次融资,鼓励员工在自愿、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持有或
增持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增持”)。
截止 201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骨干员工已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本次增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目的
本次增持的目的是为了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
公司的竞争力,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波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4,051.80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 38.41%。
三、增持人员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人员为公司在职的隶属大数据平台建设的核心骨干和公司及子公
司其他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增持方式
根据二级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自主购买公司股票。
五、提供融资的方式及相关约定
(一)提供融资的方式
1、对属于大数据平台建设的核心骨干,其可认购的额度可全部由实际控制
人提供融资资金;或部分由实际控制人提供融资资金、部分由实际控制人按员工
实际自筹资金提供 1:3 的融资金额互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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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公司及子公司其他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其可认购的额度由
实际控制人按员工实际自筹资金提供 1:3 的融资金额。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波先生为参与本次增持的员工按上述 1、2 点的规定提供
融资资金,融资期限为两年。本次增持实施完毕两年后,本次增持的母公司员工
退出时,如出现亏损(退出时市值-购入时市值-实际控制人张波先生股票质押的
融资成本<0),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波先生承担;本次增持的子公司员工退出时,
如出现亏损(退出时市值-购入时市值-实际控制人张波先生股票质押的融资成本
<0),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波先生承担母公司占子公司股份的占比部分,剩余部
分由子公司其他股东承担。如产生投资收益(退出时市值-购入时市值-实际控制
人张波先生股票质押的融资成本>0),需要先弥补实际控制人张波先生股票质押
的融资成本,剩余收益将由本次增持员工所享有。
(二)相关约定
1、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员工是在自愿、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自主买入公司
股票,且承诺自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两年内不得卖出本次增持的股票。公司高管
买卖公司股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参与本次增持的员工在证券公司开立专门的资金账户,在增持实施完毕
后两年内委托证券公司自动锁定其资金账户,任何个人不得对其证券账户进行任
何操作。
六、本次增持情况
自 2014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4 年 11 月 25 日期间,公司高管及其他骨干员工
合计 45 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04.56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 0.5591%。增持动用资金合计约 3,310 万元,增持均价 16.18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增持人员 增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1 高管:张舒茗 1.89 0.0052%
2 高管:黄文森 38.50 0.1052%
3 其他骨干员工(43 人) 164.17 0.4487%
合计 204.56 0.5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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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七、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增持实施期间,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高管增持、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
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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