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宝: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续担保的公告2015-04-25
证券代码:300155 证券简称:安居宝 公告编号:2015-026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居宝”)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续担保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
信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安居宝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居宝智能”)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西支行申请
5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自合同的实
际签署日期开始计算)。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处理具体担保
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安居宝智能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同时安居宝智能的另一股东广州市高堡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黄小金先生(安居宝副总经理)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约定黄小金以其位于广
州市白云区广花公路乐鸣一街的价值约 100 万元的自有房产对上述综合授信额
度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期限与公司担保期限一致。安居宝智能其余两名
间接个人股东陈展超先生、李卓铭先生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 2013
年 11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安居宝智能公司在上述 5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内一共使用贷款 250
万元。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继续为安居宝智能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体育西支行申请 5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
为 1 年(自合同的实际签署日期开始计算)。根据银行要求,现重新签署担保协议,
原担保协议作废。同时安居宝智能的另一股东广州市高堡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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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黄小金先生(安居宝副总经理)继续以上述自有房产提供反担保。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不会造成上市公司对黄小金先生
的利益产生倾斜。
本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概况
名称:广东安居宝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11 月 7 日
法定代表人:张波
注册资本:1050 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 6 号二栋四楼
经营范围:智能控制系统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维护;销售:智能设备、
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国际法律,行政法
规限制的需取得许可经营后方可经营)生产、加工: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的设
计、开发。
股权结构:
2、被担保人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3-31 2014-12-31
资产总额 2,706.76 2,558.95
负债总额 2,338.89 1,96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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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流动负债 250 1,939.49
银行贷款 250 250
项目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336.87 2,575.11
利润总额 -265.54 -249.15
净利润 -225.71 -204.72
2015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安居宝智能尚未做信用等级评定。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安居宝智能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西支行申
请 5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自合
同的实际签署日期开始计算)。
其他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宜,有利于解决控股子公司安居宝智能生产经
营及发展所急需的资金,促进其业务快速发展,实现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目标,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持有安居宝智能 70%的股权,处于绝对控股地位,风险可控。同时,安
居宝智能的另一股东广州市高堡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黄小金先生
(安居宝副总经理)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以其自有房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的期限与公司担保期限一致。本次续担保不会造成上市公司对黄小金先生
的利益产生倾斜。
五、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安居宝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西支行申请的人民币 500 万元综合授信继续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筹措和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安居宝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西支行申请的为期 1 年的 5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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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续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 70%的股权,处于绝对
控股地位,风险可控。同时,安居宝智能的另一股东广州市高堡仕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黄小金先生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以其自有房产向公司提供
反担保,反担保的期限与公司担保期限一致。公司为安居宝智能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因此同意本次续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拟续担保金额 500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0.4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4500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4.03%。
特此公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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