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 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11 年上市以来,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 展。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 处罚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最近五年,公司共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注函 2 次, 分别为: 1、2012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2】第 31 号; 2、2014 年 9 月 9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4】第 34 号。 此外,公司最近五年还收到深交所问询函 6 次,分别为: 1、201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1】第 13 号; 2、2011 年 9 月 6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1】第 117 号; 3、2012 年 1 月 9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2】第 2 号; 4、2012 年 4 月 16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2】第 54 号; 5、2012 年 4 月 18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2】第 26 号; 6、2014 年 3 月 17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4】第 50 号; 除上述监管措施外,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 取监管措施。上述监管关注函和定期报告问询函的具体情况、整改措施及整改效 果如下: 一、201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1】第 13 号; (一)主要内容 “你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29 日披露了 2010 年年度报告,并同时披露了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每 10 股转增 15 股,派现金红利 8 元(含税)。我 部对此高送转的利润分配方案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进行认真自查,并就以下 问题做出说明: 1、你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出人、提出时 间、提出及决策的流程、针对该信息采取的信息保密措施及该等措施的执行情况。 2、请你公司就上述内幕信息是否泄密进行自查。如存在泄密情况,请查明 信息泄露人员及信息泄密范围,提供获取泄密信息的人员名单,并提出对信息泄 密人员的处理措施。 3、请你公司提供知悉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员及其近亲属(含知情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等)名单、身份证号码及证券账户,并自查上述人 员及其近亲属是否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二)情况说明 1、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是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波先生 于 2011 年 3 月 21 日提出,该利润分配方案采取开会讨论的方式提出,参会人员 包括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伟宁先生,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监事张晨女士,财 务总监陈爱莲女士等。该信息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采取严格的信息保 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2、公司进行自查该利润分配相关信息没有泄密。 3、知悉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及其 近亲属(含知情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 妹及其配偶子女等)名单、身份证号码及证券账户信息见下表。 内幕信息 知情人姓 亲属名单 亲属身份证号 亲属证券帐户号 名 配偶:梁明媚 44010319580210**** 父母:钟炳英 44010319261209**** 黄伟成 子女:黄毅元 44010319861223****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配偶:张慧 31011019721101**** 父母:吴炳均 32022319390830**** 吴震 肖容芬 32022319421003**** 子女: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配偶:李乐霓 44010219640410**** 父母:张挺元 44010219351113**** 2615**** 黄琼娇 44010219370815**** 0871**** 张波 子女:张智隆 44010219931111**** 0327**** 张智丰 44010219931111****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张频 44010219660930**** 010048**** 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李晴州 44010219690705**** 010014**** 配偶:汪海林 42232319660407**** 014628**** 父母:何燕辉 43062637032**** 子女:汪晓桑 44018419890729**** 112662**** 汪普山 42128119911009****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陈湘平(兄弟) 43062619600323**** 赵显华(兄弟配偶) 43062619640824**** 陈爱莲 陈莎娜(女) 43062619840729**** 陈娇娜(女) 43062619870909**** 陈立志(子) 43062619891120**** 陈奇文(子) 42230219830802**** 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汪继明 42230219710713**** 汪海滨(子) 42230219800409**** 黎敏(子女配偶) 43072619830108**** 黄光明 配偶: 父母:黄正炎(父) 42010119410611**** 许培喜(母) 42010119520205**** 子女:黄宇窈(子) 42011319931104****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蔡明华(姐夫) 42011319650807**** 013884**** 黄爱霞(姐) 42010119680918**** 蔡万象(外甥) 42010719920910**** 黄哲明(哥) 42030019660119**** 009727**** 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配偶:梅静 44010319631223**** 012850**** 父母:黄南 44010419290625**** 子女:黄一祖 44010319921101**** 014525****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黄伟宁 黄穗春(妹) 44010419640415**** 002622**** 黄华坤(妹夫) 44010319620612**** 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梅一民(弟) 44010319690731**** 002652**** 配偶:无 父母:张挺元 44010219351113**** 黄琼娇 44010219370815**** 子女: 张频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张波 44010219631003**** 005270**** 李乐霓 44010219640410**** 2615**** 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配偶:陈爱莲 父母:何燕辉 43062637032**** 014628**** 子女:汪晓桑 44018419890729**** 汪普山 42128119911009**** 112662****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汪继明 42230219710713**** 汪海滨(子) 42230219800409**** 汪海林 黎敏(子女配偶) 43072619830108**** 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陈湘平(兄弟) 43062619600323**** 赵显华(兄弟配偶) 43062619640824**** 陈莎娜(女) 43062619840729**** 陈娇娜(女) 43062619870909**** 陈立志(子) 43062619891120**** 陈奇文(子) 42230219830802**** 配偶: 张晨 父母:姚颖丽 14273319580805**** 子女: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配偶:张波 44010219631003**** 父母:李亨禧 44060119351124**** 005270**** 张果英 44010219371025**** 005103**** 李乐霓 子女:张智隆 44010219931111**** 002623**** 张智丰 44010219931111****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李晴州 44010219690705**** 010014**** 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张频 44010219660930**** 010048**** 二、2011 年 9 月 6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1】第 117 号; (一)主要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产至 122 万台数字化安防产品项目、 营销与服务体系扩建项目的进展是否达到计划进度或预期收益。对于与未达到计 划进度的募投项目请说明出现异常的原因,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二)情况说明 1、关于半年报中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勘误: (1)营销与服务体系扩建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应为 208.17 万元,截 至期末投资进度为 2.00%;截至报告期,承诺投资项目小计为 358.95 万元。 (2)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应为 5,358.95 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应为 5,358.95 万元。 (3)营销与服务体系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应为 2012 年 6 月 30 日。 2、关于半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扩产至 122 万台数字化安防产品项目、营销与服务体系扩建项目的均进展顺利,并达到计划 进度。具体进展如下: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①研发中心已经建设完成并在装修中,预计 2011 年 9 月底至 10 月中旬完成; ②研发设备和研发工具正在依计划申购中; ③研发人员的招聘、培训业正有序推进中。目前新招聘研发人员共计 33 人。 (2)扩产至 122 万台数字化安防产品项目 ①生产厂房已经建设完成并在装修中,预计 2011 年底或 2012 年初投入生产 使用; ②因基建招标周期较长进度有所滞后,但在后期设备采购中会有所调整加快 项目建设进度。 (3)营销与服务体系扩建项目 ①由于公司正在往社区安防整体方案供应商的方向转型,逐步进行智能停车 系统、监控系统及线缆项目的并购事宜,公司产品种类会有大幅度增加; ②但现在各地分公司办公场地较小,故沿用原来场地已经无法满足工作需要, 公司正在寻找新的办公场所; ③公司正在扩建营销和服务体系,公司现有分公司 41 个、服务约网点 91 个,预计十月上旬服务网点能达到 100 个。 因前述项目正在实施之中,预期收益需待全部完成之后方可体现,故公司在 半年报中就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 3、在半年报报告期内,在上述募投项目前期的资金投入量较小,但募集资 金均依照计划投入,亦未发生任何因募投资金使用而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 4、公司募投项目亦不存在实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2012 年 1 月 9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2】第 2 号; (一)主要内容 “我部关注到,1 月 5 日你公司股价于上午涨停,收盘涨幅为 6.42%。我部电 话询问你公司,你公司回复称无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项或重大事项的筹划。我 部要求你公司于 1 月 5 日收市后进行了业绩预告,从数据看,你公司 2011 年度 业绩与 2010 年业绩相比基本持平,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1 月 9 日,你 公司股价收盘涨停。自 2011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2 年 1 月 9 日,你公司股票股价 涨幅已达到 22.67%,同期创业板综指跌幅为 8.18%,偏离 30.85 个百分点。我部 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进行自查: 1、公司基本面是否已经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 2、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有关你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 3、你公司董事会或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对年度业绩分派方 案进行了讨论; 4、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关联方在上述期间是否买卖公司股票; 5、机构投资者在上述期间对你公司的调研情况,你公司在接待机构投资者 调研过程中是否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等; 6、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市场传闻、媒体报道等及其真实性; 7、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二)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收到该函后,就贵部在该函中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 查,现根据自查结果做出如下说明: 1、经自查,公司基本面并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无可能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 公司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自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亦不存在有关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经自查,公司董事会或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尚未对年度业绩 分派方案进行了讨论; 4、经自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在上述期间并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经自查,于 2011 年 8 月 18 日香港惠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徐 昊来公司进行了调研,另于 2011 年 12 月 1 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冠中到公 司进行调研。除此之外,公司在自查日前四个月内未接待其他任何机构投资者登 对公司的调研或采访,且前述两机构调研记录均已根据相关规定报备至深交所。 经自查,公司在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过程中也没有发生选择性信息披露等情形; 6、经自查,在上述期间虽有部分媒体对公司进行了报道,如《金融投资报》 在 2012 年 1 月 6 日发表文章《游资作祟安居宝独立创业板冲涨停》等,但该报 道作为分析文章,公司认为并不足以影响公司股价。经自查,公司尚未发现足以 影响股价的市场传闻; 除上述事宜,公司尚无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2012 年 4 月 16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2】第 54 号; (一)主要内容 “我部在年报审查过程中关注到以下问题: 1、请补充说明占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总额 10%以上的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毛利率,并分析其变动情况。 2、公司 2011 年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与 2010 年度相同,请结合 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情况、2011 年度对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等对公司现有的坏账 计提政策尤其是大龄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政策是否合理进行说明。 3、公司 2011 年末存货达到 5832.38 万元,请说明存货的分类明细,以及结 合主要原材料、产品的价格走势、一季度有关库存商品的销售情况等对存货跌价 准备计提的合理性予以说明。” (二)情况说明 1、公司年报中其它收入包括二部分:其一是不纳入楼宇对讲系统的组合件, 主要包括背铁、信号类部件等,其二是零星的服务,如维修、施工等收入。具体 变动见下表: 单位:元 2011 年 2010 年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楼宇对讲系统 232,103,950.04 124,332,300.05 46.43% 213,151,040.40 111,987,841.24 47.46% 智能家居系统 12,887,120.50 5,343,202.37 58.54% 12,254,915.79 5,013,919.66 59.09% 不纳入楼宇对 讲系统的组合 6,208,127.00 1,975,887.13 68.17% 16,759,378.13 5,224,677.86 68.83% 件 其他收入 1,895,247.54 800,602.69 57.76% 1,144,355.00 220,323.62 80.75% 合计 253,094,445.08 132,451,992.24 47.67% 243,309,689.32 122,446,762.38 49.67% 2011 年与 2010 年相比,不纳入楼宇对讲系统的组合件减少 1,055.00 万元, 减少原因是 DF2200 系统采用了与原 DF2002 不相同的设计,通信信号类部件减 少。公司 2011 年上半成完成 DF2200 系统样机,与以前使用的 DF2002 系统不同 主要体现在户户隔离器方面:DF2002 系统只有接 4 台分机,而 DF2200 系统的 户户隔离器有两种,一种可以接 4 台分机,一种可以接 8 台分机。因此如果每一 层分机数量多过四台的话,DF2200 系统可以大大节省户户隔离器。 2、应收账款 ①现状及特点 2011 年全年应收账款 5,478.00 万元,其中 1 年内的应收账款 4,016.00 万元, 1-2 年应收账款 844.00 万元,2-3 年应收账款 513.00 万元,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 24.00 万元。由于国家对房地产进行调控,房地产资金供应紧张,公司回收部分 货款遇到一定的难度。 ②2011 年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情况 虽然 2011 年房地产市场表现为价格下降,70 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 价格月环比下降的城市个数逐步增加。12 月份,70 个大中城市中,环比价格下 降的城市为 52 个,比 1 月份增加 49 个。 但总体而言,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 61,740.00 亿元,比上年增长 27.9%。其 中,住宅投资 44,308.00 亿元,增长 30.2%;办公楼投资 2,544.00 亿元,增长 40.7%; 商业营业用房投资 7,370.00 亿元,增长 30.5%。全年新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 工程住房 1,043.00 万套(户),基本建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 432.00 万套。 2011 年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其增长速度 指标 单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投资额 亿元 61,740 27.9 其中:住宅 亿元 44,308 30.2 其中:90 平方米及以下 亿元 13,637 28.0 房屋施工面积 万平方米 507,959 25.3 其中:住宅 万平方米 388,439 23.4 房屋新开工面积 万平方米 190,083 16.2 其中:住宅 万平方米 146,035 12.9 房屋竣工面积 万平方米 89,244 13.3 其中:住宅 万平方米 71,692 13.0 商品房销售面积 万平方米 109,946 4.9 其中:住宅 万平方米 97,030 3.9 本年资金来源 亿元 83,246 14.1 其中:国内贷款 亿元 12,564 0.0 其中:个人按揭贷款 亿元 8,360 -12.2 本年购置土地面积 万平方米 40,973 2.6 土地成交价款 亿元 8,049 -1.9 ③应收账款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虽然总体而言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且公司客户主要为多年形成的稳定的客 户,客户的信用记录较好,近年来应收账款未发生损失,但是由于限制房地产企 业的贷款规模,部分城市限制购房数量,库存数量增加,资金紧张,公司清收货 款的压力增大,地产企业延期付款的情况出现。如果中小房地产企业出现资金链 断裂,将出现部分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公司主要采取如下政策有效应对应 收账款面临的风险: a、加强信用管理。由于房地产企业面临着不利的环境,公司将采用谨慎的 信用政策,对于全国前 20 名的房地产采用适度宽松的信用政策;对于一般的客 户要求先清收应收账款再办理信用额度审批。 b、加大力度清理应收账款。2-3 年的应收账款余额 513.00 万元,2012 年 1-3 月,公司已清收 55.00 万元,公司将指定责任人对尚未清收的货款进行回收。 c、加强新产品推广。公司扩大 DF2200 等新产品的市场份额,降低客户的 采购成本,维持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④现行的坏账计提政策及风险分析 现行的坏账计提政策确定组合的依据: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依据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组合中,采用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1% 1%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 年以上 100% 100% 信用政策多采用后次提货时支付前次货款,因此 1-2 年应收账款在多在信用 期内,2-3 年的应收账款主要为质量保证金及部分逾期货款,逾期货款是应收账 款管理的重点。 1 年内应收账款提取款坏账准备 40.00 万元,1-2 年内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 84.00 万元,2-3 年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 154.00 万元,3 年以上应收账款全额提 取坏账准备 24.00 万元。公司对 2-3 年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仅三户应收账款 资金紧张,应收账款回收存在一定的难度,金额合计 30.00 万元,而提取的应收 账款准备达 154.00 万元,提取的准备金远高于出可能出现问题的应收账款。 综上因素,我们认为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政策合理。 3、存货 (1)2011 年期初期未库存明细及数量对比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812.04 48.40 1,763.65 1,654.44 - 1,654.44 委托加工物资 45.55 - 45.55 - - - 库存商品 3,031.79 107.24 2,924.55 2,077.57 - 2,077.57 半成品 1,163.80 65.17 1,098.63 841.06 - 841.06 合计 6,053.19 220.80 5,832.38 4,573.07 - 4,573.07 2、存货高达 5,832.38 万元原因分析 首先,鉴于公司行业和产品属性,年底销售额比较高。加之 2011 年春节的 比去年较早,故使得年底销售高峰提前。而且公司产品线比较长,故应销售需要 均需增加库存,因而到年底反映出库存比较多。 其次,公司存在新旧两个场区,根据招股说明书中对募资金的计划,122 万 台生产项目扩产项目在新场区进行,为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将全部生产设备 转移到新场进行生产,预计搬迁时间预计在 2012 年年初。故为了防止生产设备 转移期间无法生产导致无法正常供货,公司适当增加了库存。2012 年 3 月新厂 搬迁后存货减少了 271.39 万元。 3、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产品线长,为减少对客户的供货周期,公司库存一定数量的产成品及部 分半成品。由于部分库存为非主流产品,客户订货数量少,为此公司 2011 年计 提减值准备 220.00 万元。公司储备一定数量产成品及原材料。 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是先判断资产是否减值,对于产品库龄超过一年且存货 成本可能高于预计销售价格时进行减值测试。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作可变现净值,当可变现净值低于销售价格时计提减值准备。 4、产品价格及材料成本对减值准备的影响 经过对公司 84 个供应商在 2011 年 9 月供货价格与 2012 年 3 月供货价格进 行对比,单价上涨的三家,下降的三家,估计 2012 年上半年材料成本无明显变 化,2012 年下半年材料成本会有显著提升。 5、产品毛利稳定 项目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1-3 月 毛利率 49.68% 47.69% 47.26% 由于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产品进行了逐一测试,且产品价格稳定,预期材料成 本不会出现明显波动,我们认为存货跌价准备合理性。 五、2012 年 4 月 18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2】第 26 号; (一)主要内容 “4 月 9 日,你公司与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迪安”)就 平安城市建设方面的合作,签订了《合作意向书》。4 月 10 日收市后,你公司就 上述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部关注到,4 月 10 日,公司股价涨停,收盘 涨幅为 7.70%。 根据你公司提交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我所对你公司自 2012 年 3 月 1 日至 2012 年 4 月 10 日(以下简称“统计期间”)的股票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核 查发现江苏地区部分账户于公告前买入量较大,相关账户交易品种相似。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在认真自查并询问相关人员的基础上,就以下 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1、你公司与奥迪安就平安城市建设方面的合作事项的筹划起始时间、参与 筹划人、筹划地点及决策过程及就相关内幕信息已采取的信息保密措施和信息保 密情况。 2、附表所列人员与你公司董监高、主要股东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等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代持股份情形,并请相关人员就此出具书面说明; 3、统计期间,你公司接待机构投资者的调研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选择性信 息披露; 4、你公司就上述异常交易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收到该函后,就贵部在该函中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 查,现根据自查结果做出如下说明: 1、经自查,我公司与奥迪安就平安城市建设方面的合作事项的筹划起始时 间为 2012 年 3 月份,本次筹划地点为公司原住所地即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科学城南翔二路 21 号安居宝科技园及公司现住所地即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科学城起云路 6 号自编一栋,参与筹划人如下表所列: 所属单位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获取信息时间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 张波 44010219631003**** 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2 年 3 月 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 张频 44010219660930****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2012 年 3 月 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 李乐霓 44010219640410**** 董事 2012 年 3 月 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 黄伟宁 44010419630206**** 2012 年 3 月 技股份有限公司 秘书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 黄光明 42010119701118**** 财务总监 2012 年 3 月 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 高世杰 64222319840207**** 证券事务代表 2012 年 3 月 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 罗莹 43010419811115**** 总经办主任 2012 年 3 月 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奥迪安监控技 梁广洋 44010219600224**** 总经理 2012 年 3 月 术有限公司 广东奥迪安监控技 邓桂平 44010419531201**** 董事长 2012 年 3 月 术有限公司 广东奥迪安监控技 黄文森 44142519781124**** 副总经理 2012 年 3 月 术有限公司 广东奥迪安监控技 罗轶 43020319780424**** 技术总监 2012 年 3 月 术有限公司 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根据国家及贵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并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附件格式 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即使、完整的记录商议筹划、意向书订立阶段及报告、 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 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信息,供公司自查和相关监管机构查询。 同时,公司对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 要求各内幕信息知情人书面回复将严格遵守有关禁止内幕交易的相关制度,否则 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不利后果。 2、经自查,如下所列人员与公司董监高、主要股东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等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代持股份情形。公司董监高、主要股东及其他内幕信息知 情人等均以就该事项出具专项书面说明。 序 买入股 卖出股 净买卖 营业部名称 股东代码 股东姓名 号 数 数 数 中国对外经 济贸易信托 中信证券南京高楼门 1 089904**** 有限公司- 753404 - 753404 部 新股信贷资 产 A10 南京达茂汽 国都证券南京牌楼巷 2 080015**** 车服务有限 421800 - 421800 部 公司 华泰证券江阴福泰路 3 002682**** 袁叶君 253949 - 253949 部 南京证券江阴人民中 4 010081**** 王蔚 165971 - 165971 路部 国都证券南京牌楼巷 5 010661**** 叶未沪 150600 - 150600 部 南京证券江阴人民中 6 013824**** 张敏玉 60200 - 60200 路部 3、经自查,公司在上述统计期间并未接待任何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的调研或 采访,故公司并未发生在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过程中选择性信息披露等情形; 除上述事宜,公司尚无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六、2012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2】第 31 号; (一)主要内容 “广东省证监局于 2012 年 9 月 3 日至 7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广东 省证监局给公司的《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我部关注到你公司在募集资金管理 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未及时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你公司研发中心项 目原规划实施地点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 6 号,实际实施地点 为起云路 8 号,上述变更于 2012 年 3 月实际发生,你公司迟至 2012 年 7 月才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6.14 条的规定。 二是三方监管协议签署不及时。你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及 2012 年 4 月新设 立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分别用于智能控制系统及安防线缆两个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相关资金于账户设立当月已到账,但三方监管协议分别于 2012 年 1 月及 2012 年 8 月才签署。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2.2 条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4 条有关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 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三是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账户未纳入专户管理并予以披露。你公司在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另行开设定期存款账户,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但相关定期存款账户未纳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也没有予以披露。上述行为违反 了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2.2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3 条的有关规定。” (二)情况说明 公司对本次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本着严肃认真、规范高效、及 时整改的态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整改小组,针 对《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逐项分析、讨论并提出相应的 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措施的责任人及完成时间,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公告如下: 1、根据《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项目原计划在广州市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以北、起云路以东(M1 地块)作为募投项目实 施场地,建筑面积共计 32,016.7 平方米,其中用于本项目 4,000 平方米。原作 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场地的面积仅为 4,000 平方米,而伴随公司其它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的实施及产品线的不断延伸,公司预期研发中心项目 建设场地面积已经无法满足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现实需求,研发中心建设的 场地空间受限。公司行政办公场所也设立在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起云 路 6 号自编一栋内,而公司对行政办公场地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已经无法在 该栋楼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腾让实施场地。一方面研发中心部分项目的实施对环 境的要求较为严格,另一方面为了满足和配合“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广 州市社区安防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建设,对研发中心的建设的基础设施、 场地设备等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故部分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使公 司行政办公区与研发中心各自相对分离和集中,这样有利于公司管理,也符合公 司科技园区的统一规划。 后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需要及长远规划、办公环境、购置成本等多方面因素, 增加广州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 8 号自编一栋之二层与三层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中除“外围支持与配套”项目外的其他子项目的实施场地。上述变更行为于 2012 年 3 月实际发生,当时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直至保荐代表人 进行第二季度现场核查并责令公司补充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才于 2012 年 7 月 10 日把《关于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分别于 2011 年 10 月 21 日、2012 年 4 月 17 日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使 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735 万元成立合资公司广东安居宝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及 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安居宝光电传输科技有限公 司。在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过程中,由于各方对三方监管协议各个条款讨 论、修改及审批流程的时间较长,导致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分别于 2012 年 1 月及 2012 年 8 月才得以签署并公告。 3、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在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经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的同 意,公司与专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及 上海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 补充约定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的方式存放,并约定定期存单到期后将及时 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整改情况 1、公司承诺上述募集资金定期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 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在经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 专户银行的同意的情况下,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将部分 闲置资金以定期存单的方式存放,并约定定期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监管账户。 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公告上述资金存放、使用情况。 2、董事会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 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提高公司 治理水平。 3、责令对募集资金管理不规范负直接责任的董事会秘书进行内部检讨。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审计部负责人及对募集资金管理涉及 的相关人员。 整改时间:2012 年 10 月 23 日-2012 年 11 月 23 日 七、2014 年 3 月 17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4】第 50 号; (一)主要内容 “你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6 日晚间预披露了 201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 你公司提交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我所市场监察部对你公司股票交易情况进行 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 1、公司总经理“陈平”配偶“陈玉霞”账户 2013 年 12 月合计买入 1.49 万股。 2、期间,该股以机构投资者交易为主。个别买入账户期间交易品种单一, 托管在万联证券广州农林下路部的“吴翔”净买入 11 万股,该账户今年 2 月 20 日 至 26 日持续买入该股,公告后反复交易,近一年仅交易该股。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在认真自查并询问相关人员的基础上,就下述 问题作出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筹划过程,包括起始时间、参与筹划人及决策过程, 相关信息的保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信息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筹划期间,机构投资者到你公司调研情况及其他接触 情况,是否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 3、请你公司就“陈玉霞”的买入动机进行调查,并做出说明。 4、请你公司、董监高、主要股东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就是否与上述异 常交易账户“吴翔”存在关联关系或代持股份情形进行自查,做出书面说明; 5、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收到该函后,就贵部在函中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 现根据自查结果情况汇报如下: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秘书黄伟宁于 2014 年 2 月 25 日上午与公司实际控 制人张波就 2013 年度业绩快报时间、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初步商讨,确定了 2014 年 2 月 26 日发布业绩快报及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并让证券事务代表骆 伟明通知独立董事张方方、李建辉、杨如旺于 2014 年 2 月 26 日上午 10 点到公 司召开会议,会议主题主要是汇报 2013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2013 年度经营业务 等情况及讨论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于独立董事柳晓川先生在外地,故没 有通知其到公司开会。 2014 年 2 月 26 日会议当天,由于独立董事杨如旺临时有事,没有出席当天 的会议。出席会议的人分别有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频、李乐霓, 独立董事张方方、李建辉,董事会秘书黄伟宁,证券事务代表骆伟明,证券事务 专员陈馥。会议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所有与会人员都 签署了《内幕信息保密协议》和《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会议结束后,公告文 件公告前,需董事会秘书黄伟宁、财务总监黄光明签字复核,公司及时更新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并与公告文件一起上报交易所。 在上述整个过程中,公司都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存在信息泄漏情况。 2、经自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筹划期间,公司并未接待任何机构投资者对 公司的调研活动及发生其他接触情况,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 3、经自查,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聘任陈平为公司总经理,并于当天提醒其关于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 的相关时间窗口规定及买卖公司股票前须向公司董事会履行报备手续。 公司总经理陈平于 2013 年 11 月 30 日向董事会报备了“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买卖股票计划”,陈玉霞为公司总经理陈平配偶,其于 2013 年 12 月 05 日 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4,937 股;201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总经理陈平再次 向董事会报备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计划”,其配偶陈玉霞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10,000 股,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14,937 股。 经调查,陈玉霞买入公司股票履行了相应的报备程序,其买入公司股票是出 于对公司管理团队和未来业务发展的信心而作出的买入行为,其买入时间点公司 无未公开重大信息和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买入时间点亦不在敏感时间窗口期内。 陈玉霞买入公司股票后,亦没有作进一步的反复交易,其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形。 4、经自查,公司、董监高、主要股东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 与托管在万联证券广州农林下路部的“吴翔”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代持股份的情 形。公司、董监高、主要股东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以就该事项出具了专项书 面说明。 5、2014 年 01 月 14 日,媒体报导了“谷歌 32 亿美元收购 Nest 智能家居公司”, 受此影响,公司股价当天以涨停板报收于 25.4 元,并于 2014 年 01 月 30 日公司 股价盘中达到了最近的高点 30.50 元。 2014 年 01 月 23 日、02 月 18 日公司分别接待了机构投资者调研,调研内容 主要围绕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各项业务的情况,特别是对公司智能家居业务的交流 比较多。在调研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2014 年 2 月 26 日晚间公司预披露 201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独立 董事张方方弟弟张小川于 2014 年 2 月 27 日、2 月 28 日、3 月 10 日、3 月 11 日、 3 月 12 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17,000 股。公司在发布业绩快报、利润分配预案筹 划期间严格遵守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内幕信息知情 人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管理工作。 八、2014 年 9 月 9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4】第 34 号; (一)主要内容 “2014 年 8 月 26 日,你公司直通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称将超募资金中的 1.2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我部对 你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中发现,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6 月你公司 曾使用自有资金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1.44 亿元。此情况与你公司在上述公告 中披露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必要性不符。经我部提醒,你公司 董事会于 9 月 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二)整改情况 经核查,公司前 12 个月存在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且 公司尚存在未到期的理财资金,为盘活现有存量资金,更有效率使用资金,公司 决定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予以取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对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合理规 划和使用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