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宝: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5-08-10
证券代码:300155 证券简称:安居宝 公告编号:2015-057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决定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下午 2:30 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相关
规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
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8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8 月 11 日-2015 年 8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交易日 2015 年 8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
始时间(2015 年 8 月 11 日下午 3: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 年 8 月 12 日下午
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 6 号自编一栋 A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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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委托授权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行使投票表决权。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5 年 8 月 7 日(星期五)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8 月 7 日(星期五)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方式
2.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3 发行数量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6 限售期
2.7 上市地点
2.8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2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截止时间为股权登记日至 2015 年 8
月 12 日(星期三)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前,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
8:30-12:00、下午 2:00-6: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需在 2015 年 8 月
11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者传真(020-82082030)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州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 6 号自编一栋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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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
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交
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会务联系
联系人:黄伟宁
电话:020-82051026
传真:020-8208203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广州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 6 号自编一栋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股东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3、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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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人姓名
码/ 法人股东营业
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受否委托
/名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发言人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
东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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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广东安居宝数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
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
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会议议案表决指示:
表决
序 号 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方式
2.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3 发行数量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6 限售期
2.7 上市地点
2.8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6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 《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4
案》
《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
5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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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8
议案》
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备注: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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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155。
2.投票简称:安居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8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
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
议案 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 2.1,2.02 元代表
议案 2 中子议案 2.2,依此类推。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表决 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
2.1 发行方式 2.01
2.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2.3 发行数量 2.03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2.5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
2.6 限售期 2.06
2.7 上市地点 2.07
8
2.8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08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2.09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2.10
3 《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3.00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
5 5.00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7 7.00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8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00
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投票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对议案 1 投赞成票时,
其申报结果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5155 买入 1.00 1股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
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
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
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8)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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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流程: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
“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
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
码”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
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
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
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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