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1月30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 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28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 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 资金申购定价相机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创业板)股票 1,8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 49.00 元。截止至 2010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882,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50,633,444.75 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1,366,555.2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羊城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2010 年羊验字第 20369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公司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于 2011 年 10 月制订了《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于 2011 年 1 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 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 2012 年 11 月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上述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2 年 1 月公司子公司广 东安居宝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 年 8 月公司子公司广东 安居宝光电传输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1页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 2013 年 4 月与保荐机 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3 年 4 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3 年 4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3 年 7 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黄埔海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 年 8 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并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募集资金账户;2013 年 8 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3 年 11 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 年 1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限公 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 年 2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安居宝科技有限公司 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 年 8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安居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保 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转超募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结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转入超募资金管理和使用,待定期存款到期后,公司募投 项目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截止 至 2015 年 9 月 1 日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海心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 公司办理了账户注销 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专户银行签署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2015 年 9 月公司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 年 9 月子公司广东安居宝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分行黄埔大道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 年 9 月子公司广 东安居宝光电传输科技有限公司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分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 年 9 月子公司广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限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2页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广东安居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体育西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 年 9 月子公司香港安居宝 科技有限公司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重新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子公司已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止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 600637183 2013-7-12 283,000,000.00 15,795.49 活期 新塘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 700361056 2013-7-15 100,000,000.00 0.00 活期 新塘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 700360795 2013-7-15 180,000,000.00 180,000,000.00 定期三年 新塘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82010154740006380 2010-12-30 180,000,000.00 3,023,946.52 活期 行广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82010167030002683 2013-12-18 3,099,000.00 3,099,000.00 定期一年 行广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82010167030002691 2013-12-18 5,165,000.00 5,165,000.00 定期一年 行广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82010167010003302 2014-12-26 20,130,000.00 0.00 活期 行广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82010167020003182 2013-12-27 28,869,040.48 29,273,928.77 定期六个月 行广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82010167030002675 2013-12-18 2,066,000.00 2,066,000.00 定期一年 行广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82010167030002706 2013-12-27 11,879,500.00 11,879,500.00 定期一年 行广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通知存款 82010167310004623 2014-12-26 20,000,000.00 20,000,000.00 行广州分行 (七天) 合 计 254,523,170.78 说明:截止2015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人民币31,640.86元由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转到公 司基本户。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已将人民币31,640.86元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广州分行82010154740006380。.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3页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名称 变更前存储银行名称 变更后存储银行名称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其他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 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司广州新塘支行 金项目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 运资金项目 州黄埔大道支行 司广州海心支行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 本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为广东省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起云 路 6 号自编一栋。2012 年 7 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除 “外围支持与配套”项目外的其他子项目的实施场地变更至广州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 8 号自 编一栋之二层与三层。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超额募集资金为 616,350,855.25 元。 1、2011 年 1 月 28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和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3,000 万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 2,000.00 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 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分别于 2011 年 1 月 21 日和 2011 年 1 月 28 日划拨至本公司银行存 款基本户。截止 2015 年 11 月 30 日累计投入资金 5,000.00 万元,投入进度 100.00%。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4页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2011 年 10 月 25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735.00 万元与广州市高堡 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广东安居宝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该合资公司 主要从事智能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停车场车辆引导系统、停车场一卡通系统的研发、生产、 销售及售后支持,2011 年 11 月 3 日款项已划拨至本公司银行存款基本户。截止 2015 年 11 月 30 日累计投入资金 735.00 万元,投入进度 100.00%。 3、2012 年 4 月 17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安居宝光电传输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 3,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安居宝光电传输科技有限公司,并经独立董事、监 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该公司主要从事研究、开发、设计:光电传输 设备、智能安防线缆、综合布线系统及相关技术服务;制造、销售:光电传输设备及配件, 智能安防线缆。款项已于 2012 年 4 月 24 日划拨入广东安居宝光电传输科技有限公司验资 专户。截止 2015 年 11 月 30 日累计投入资金 3,000.00 万元,投入进度 100.00%。 4、2012 年 4 月 24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8,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款项分别于 2012 年 5 月 8 日和 2012 年 5 月 15 日划拨至本公司银行存款基本户。截止 2015 年 11 月 30 日累计投 入资金 8,000.00 万元,投入进度 100.00%。 5、2012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2 年 9 月 12 日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德居安(广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6,632,368.63 元的超募资金收购德居安 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广州市德居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该笔超募资金于 2013 年 1 月支付了 54,480,467.72 元,2013 年 5 月 24 日扣除自有资金支付代其扣缴的印花税和企 业所得税 2,151,900.91 元。 截止 2015 年 11 月 30 日累计投入资金 5,663.24 万元,投入进度 100.00%。 6、2013 年 3 月 14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增资控股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800.00 万 元向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并取得其 60%控股权,与其原股东共同开展在平安城 市建设领域的合作。该笔超募资金于 2013 年 4 月到达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账 户。截止 2015 年 11 月 30 日累计投入资金 1,800.00 万元,投入进度 100.00%。 7、2013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068.00 万元(折合 500 万 美元)投资设立全资子香港安居宝科技有限公司。首期投入资金 200.00 万元款项于 2013 年 12 月已拨入香港安居宝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户。截止 2015 年 11 月 30 日累计投入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5页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0.00 万元,投入进度 6.52%。 8、2013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广东安居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 4,200.0 万元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广东安居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该子公司成立时核准名 称为广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首期投入金额 2,940.00 万元款项于 2013 年 12 月已拨入 广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验资专户。二期投入金额 350.00 万元款项于 2014 年 7 月已拨 入广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验资专户。三期投入金额 910.00 万元款项于 2014 年 12 月已 拨入广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验资专户。截止 2015 年 11 月 30 日累计投入资金 4,200.00 万元,投入进度 100.00%。 9、201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 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建设移动互联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0,000.00 万 元 成立全资子公司建设移动互联网项目,首期投入金额 14,175.10 万元款项于 2015 年 7 月 已拨入广东安居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验资专户。二期投入金额 5,824.90 万元款项于 2015 年 8 月已拨入广东安居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验资专户。截止 2015 年 11 月 30 日累计投入资金 20,000.00 万元,投入进度 100.00%。 10、2015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5 年 11 月 13 日 2015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 资金 15,579.41 万元及超募资金账户部分结转利息 2,420.59 万元,合计 18,000.00 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截止 2015 年 11 月 30 日累计投入资金 0.00 万元,投入进度 0.00%。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六)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其他用途的情况。 (七) 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1,366,555.25 元,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 利 息 收 入 扣 减 手 续 费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70,126,676.11 元 ,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646,938,419.72 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77.82%,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4,554,811.64 元(含 利息收入)。 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为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的主要原因: (1)扩产至 122 万台数字化安防产品项目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 理费、工程保险费、预备费等其它费用结余 321.39 万元;建筑工程中的装修支出比原计划金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6页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额节约 255.54 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支出比原计划节约 263.55 万元。该项目最终共结 余金额 769.07 万元。 (2)营销与服务体系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 A、受房地产行业政策及房价的影响,公司放弃使用 1,755.68 万元用于营销网点办公场 地购置的计划,同时营销网点办公场地装修的费用节约 411.58 万元。 B、项目原计划的营运铺底资金主要用于营销网点存货的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结余 720.30 万元。 C、在项目设备投入方面,展示中心设备投入结余 989.09 万元。 D、项目营运费用实际投入比原计划少。 2、将结余募集资金转超募资金的计划 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完 工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转超募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 5,410.58 万元及相关利 息转超募资金。 3、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因为:①为结合海外市场需求进度分批注资,香港 安居宝前期由于海外市场只投资了安居宝(澳门)有限公司,且安居宝(澳门)有限公司本 身资金回流较快,故对香港安居宝科技有限公司注资并未完成,未来对越南办事处注资,将 根据实际投资进度逐步注资;②由于募集资金户定期存款未到期,未能前期补流,预计 2015 年 12 月陆续补流完毕。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 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营销与服务体系扩建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 独核算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掌握和积累产品研发的关键技术,培 养高级技术和研发管理人才,有效加快公司新产品的开发速度、提高公司研发效率、保持不 断创新的优势,对于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实现业务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营销 与服务体系扩建项目” 有助于减缓公司经营的压力,增强公司售后服务能力,增强公司竞 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行业知名度,带动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 根据公司 2013 年 3 月 15 日公告的《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增资控股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有限公司可行性报告》,增资控股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7页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有限公司①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市场前景广阔②控股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有限公司③有利于 降低经营风险,实现资本的快速扩张④有利于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公司超募资金较多,如 不把资金优势转化为经营优势,资金使用效率低,就会影响股东权益。将部分超募资金增资 控股奥迪安,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从而提高整体资产的盈利能力。 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未量化项目的经济效益,因此,该项目的承诺效益与实际效益也无 法进行量化比较。 广东安居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转型互联网重要运营平台,将在全国建设互联网 项目,以安居宝社区用户为基础,从传统的楼宇对讲产品拓展至社区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应 用,业务主要围绕云可视对讲系统升级、个人安防系列产品的应用等。目前,本项目尚在建 设期,各项业务也正依计划实施。因本项目相关业务投入尚在有序推进中,本项目效益暂无 法核算。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原因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四、 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 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8页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8页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9页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 10 页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 11 页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 1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