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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居宝:关于控股子公司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2016-03-21  

						证券代码:300155              证券简称:安居宝              公告编号:2016-009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扩股概述
    1、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迪安”)为广东安居宝数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居宝”)的控股子公司,原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60%股权。
    2、增资扩股事项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奥迪安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激励机制和约
束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及激励对象利益的一致性,奥迪安公司的核心员工拟通
过成立“广州安奥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平台以货币的形式向奥迪
安增资 360 万元,其中 3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6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奥迪安原股东放弃奥迪安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奥迪安的注册资本将由 3,000 万元增加至 3,300 万元,
公司持有奥迪安股权比例将由 60%下降至 54.54%(最终持股比例以工商变更登记
为准),其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增资扩股完成后奥迪安的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扩股前                      增资扩股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安居宝           1,800               60%         1,800           54.54%

   梁广洋            384            12.8%            384            11.64%

   邓桂平            384            12.8%            384            11.64%

   黄文森            264                8.8%         264                8%

    罗轶             168                5.6%         168            5.09%
   安奥云                                           300            9.09%

    合计          3,000                  100%      3,300               100%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
见,上述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该增资扩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州市萝岗区广州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 6 号自编一栋四层
404-406、408-415 房
    3、法定代表人:黄文森
    4、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按本公司有效证书经
营);销售: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及配件,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
面接收设备、发射设施);设备租赁;计算机软件开发;节能产品开发;物业管
理;市场经营管理、摊位出租。
    7、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扩股前                    增资扩股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安居宝         1,800                  60%       1,800           54.54%

   梁广洋             384            12.8%          384            11.64%

   邓桂平             384            12.8%          384            11.64%

   黄文森             264                8.8%       264                 8%

    罗轶              168                5.6%       168            5.09%

   安奥云                                           300            9.09%

    合计          3,000                  100%      3,300               100%
    注:(1)、2013 年 3 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向奥迪安增资 1800

万元并取得其 60%的股权,增资完成后,奥迪安原股东梁广洋、邓桂平分别持有奥迪安

20.11%、19.89%的股权。

    (2)、2016 年 1 月,经奥迪安股东会同意,其原股东梁广洋、邓桂平分别向黄文森、

罗轶进行了股权转让,转让后,梁广洋、邓桂平、黄文森、罗轶分别持有奥迪安 12.8%、12.8%、

8.8%、5.6%的股权,安居宝仍持有奥迪安 60%股权。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在安居宝董事长审批

权限内。

    8、奥迪安主要财务状况:
    2015 年末,奥迪安总资产 10,452.45 万元,负债总额 7,080.79 万元,净资
产 3,371.65 万元;2015 年主营业务收入 8,443.91 万元,净利润 518.32 万元。
(该数据已经审计);
    2016 年 1 月末,奥迪安总资产 10,172.33 万元,负债总额 6803.33 万元,净
资产 3,368.99 万元;2016 年 1 月主营业务收入 340.94 万元,净利润-2.66 万元。
(该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增资扩股价格不低于奥迪安 2015 年末的每股净资产。
       三、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安奥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址:广州市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 6 号自编一栋三楼
    3、注册资本:360 万元
    4、执行事务合伙人:黄安彬
    5、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
务。
    7、股权结构:

       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吕 伟              201.60                 56%                  货币

       黄安彬               21.60                  6%                  货币

       吕兴业               12.00                3.33%                 货币

       梁正宽               9.60                 2.67%                 货币
        兰 洋             9.00            2.50%              货币

       邱炫野             9.00            2.50%              货币

其他 37 名合伙人          97.20            27%               货币

        合计              360.00           100%

    安奥云与安居宝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安奥云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未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四、增资扩股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各方主体包括:奥迪安原股东(安居宝、梁广洋、邓桂平、黄文森、
罗轶)及新增股东安奥云。
    1、经交易各方同意,奥迪安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加至 3,300 万元,由
安奥云以现金形式认缴新增的 300 万元注册资本,占增资后注册资本 9.09%。
    2、奥迪安原股东同意并确认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的优先权。
    3、各方约定安奥云应于增资协议签署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其认缴的全部增
资款汇入奥迪安指定帐户。
    4、增资完成后奥迪安董事会由张波、黄伟宁、黄光明、黄缘园、梁广洋、
邓桂平、黄文森共 7 名董事组成,设监事一名,由谢珍妮担任,任期三年,可连
任。
    5、奥迪安原股东、安奥云违反本协议造成奥迪安或其他方损失的,应赔偿
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6、本协议经协议各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增资扩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扩股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奥迪安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控股子公
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及激励对象利益的一致性,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奥迪安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无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增资扩股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属于
正常的商业行为,增资价格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增资扩股议
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独立意见;
   3、《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