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5 证券简称:安居宝 公告编号:2016-075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超募资金用途暨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部分超募资金并归 还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居宝”)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超募资金用途暨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 部分超募资金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及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28 号”文核准,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00 万股,公开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49.00 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金额人民币 88,2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 用人民币 50,633,444.7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1,366,555.25 元, 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人民币 21,501.57 万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 资金项目资金(以下称为“超募资金”)人民币 61,635.09 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2010 年 羊验字第 20369 号” 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1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 2,000 万元 资金用于提前归还银行贷款,以及人民币 3,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1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735 万元与广州市高堡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广东安居宝智能控制 系统有限公司。 3、2012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安居宝光电传输科技有限公司。 4、2012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2012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2 年 9 月 12 日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德居安(广州)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6,632,368.63 元的超募资金收购德居安香港所持有的德居安广州全部股权。 6、2013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控股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800 万元超募资金向奥迪安增资并取得该公司 60%的控股权。 7、2013 年 7 月 3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068 万元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 8、2013 年 11 月 1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广东安居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200 万元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广东安居宝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 9、201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建设移动互联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 亿元成立广东安居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转超募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结余的募集资金 5,410.58 万元及利息转入超募资金管理和使 用,待定期存款到期后,公司募投项目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相关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11、2015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 用 超 募 资 金 永 久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议 案 》, 同 意 公 司 使 用 超 募 资 金 155,794,144.42 元及超募资金账户部分结转利息 24,205,855.58 元,合计 180,0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拟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1、拟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201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建设移动互联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人民币 2 亿元成立广东安居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宝网 络”)。 截至目前,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104,711,892.03 元,项目进 度 52.36%。 安居宝网络设立主旨是充分发挥公司积累的 C 端客户资源,在整合安防产品 及客户资源的基础上,通过公司自主开发的互联网应用软件,切入互联网领域, 使公司由安防设备制造商转为安防设备+互联网应用的综合性公司,提升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安居宝网络在具体项目推进中,因安居宝网络是公司互联网转型的 第一个突破点,项目前期在人员储备、推进及受经验影响,互联网项目推进进度 不理想,市场拓展及 C 端用户需求及粘性不及预期;同时,受宏观经济不及预期 的影响,该等互联网项目的整体进度缓慢,建设周期延长。 基于安居宝网络项目投入进度较慢,建设期较长,难以在短期内实现公司原 预计的进度及效益,同时互联网项目潜在的投资风险较高,为科学合理地使用超 募资金,进一步发挥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变更安居宝网络投资项目的超募资金用途,并以自有资 金置换已投入使用的超募资金 104,711,892.03 元,尚未投入使用的超募资金 97,980,034.21 元(含利息收入)将根据安居宝网络发展的需要,后续将以自有资 金陆续投入,安居宝网络不再作为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原安居宝网络与西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体育西支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 议》将终止。 上述超募资金用途变更及置换完毕后,该超募资金合计 202,691,926.24 元 (含利息)将归还安居宝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监管,公司将尽快、科学地制定新的 超募资金投资计划。 上述超募资金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后,公司超募资金(含利息)余额为 275,298,329.22 元。 2、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6 年 12 月 0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变更超募资金用途暨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部分超募 资金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201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 亿元成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安居宝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以该子公司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移动互联网项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本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未使用超 已投入超 累计实现 未分配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金额 项目进度 募资金(含 募资金 收入 利润 利息收入) 安居宝网 络移动互 20,000 10,471.19 52.36% 9,798 9.50 -4,928.70 联网项目 (二)、变更原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为保障公司未来整体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降低房地产行业政策对公司经 营的影响,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提升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确立以公司 原社区用户为基础投资建设移动互联网项目。 在实施过程中,该投资项目投入进度较慢,建设期较长,难以在短期内实现 公司原预计的进度及效益,同时互联网项目潜在的投资风险较高,为科学合理地 使用超募资金,进一步发挥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故公司拟变更该投资项目的超募资金用途,并以自有资 金置换已投入使用的超募资金,对尚未投入使用的超募资金,公司将根据该投资 项目的发展需要,后续将以自有资金陆续投入,本项目不再作为超募资金投资项 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变更超募资金用途暨以自有资金置换已 投入部分超募资金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公司变更超募资金用途暨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 入部分超募资金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超募资金用途暨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部 分超募资金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审慎决策的,有 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遵循了投资者权益最大化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规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超募资金用途暨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部 分超募资金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已投入募集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置换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 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超募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可以实施。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