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 为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宝”或“公司”)2016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 机构”)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 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西南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有关人 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专户资金划款审批表、募集资金 使用台账、查阅了公司制作的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该事宜的会议文件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 于公司 2016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鉴证报告,对公司 2016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28 号”文核准,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00 万股,公开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9.00 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金额人民币 88,2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人民 币 5,063.3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136.6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资金人民币 21,501.57 万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资金(以 下简称“超募资金”)人民币 61,635.09 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 2010 年羊 验字第 2036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西南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 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 600637183 30,213.4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82010154740006380 306.71 合计 30,520.14 四、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83,136.66 募集资金总 -9,273.08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000.00 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000.00 募集资金总 62,693.8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4.06% 额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 本年度投入 是否已变 截至期累 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 定可使用状 否发生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的效益 计效益 部分变更) 金额 额(2) (3)=(2)/(1) 态日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2,445.80 2,445.80 - 2,450.41 100.19% 2013/6/30 0.00 不适用(注 1) 否 2、营销与服务体系扩建项目 否 10,411.53 5,770.02 - 5,770.02 100% 2014/12/31 0.00 不适用(注 2) 否 3、扩产至 122 万台数字化安防产品项目 否 8,644.24 7,875.17 - 7,875.17 100% 2014/12/31 3,289.21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1,501.57 16,090.99 - 16,095.60 - - - - 超募资金投向 1、收购德居安香港所持有的德居安广州全部股权 否 5,663.24 5,663.24 - 5,663.24 - - 593.26 是 否 2、向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并取得其 60%的控股权 否 1,800.00 1,800.00 - 1,800.00 - - 302.63 不适用(注 3) 否 3、投资设立全资子香港安居宝科技有限公司 否 3,068.00 3,068.00 - 200.00 - - 133.02 是 否 4、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广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否 4,200.00 4,200.00 - 4,200.00 - - 482.39 否(注 4) 否 5、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否 29,000.00 29,000.00 10,726.92 29,000.00 - - - 不适用 - 6、归还银行贷款 否 2,000.00 2,000.00 - 2,000.00 - - - 不适用 - 7、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安居宝光电传输科技有限公司 否 3,000.00 3,000.00 - 3,000.00 - - 54.22 否(注 5) 否 8、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广东安居宝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否 735.00 735.00 - 735.00 - - 416.30 否(注 6) 否 9、投资设立广东安居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否 20,000.00 -20,000.00 0 - - 不适用(注 7)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9,273.08 46,598.24 - - 1,981.82 - - 合计 - - -9,273.08 62,693.84 - - 5,271.03 - - 注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效益:根据公司 2010 年 10 月 24 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 掌握和积累产品研发的关键技术,培养高级技术和研发管理人才,有效加快公司新产品的开发速度、提高公司研发效率、保持不断创新的优势,对于 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实现业务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注 2、营销与服务体系扩建项目承诺效益:根据公司 2010 年 10 月 24 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市场营销与服务 网络建设将为公司带来良好的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减缓公司经营的压力(2)增强公司售后服务能力(3)增强公司竞争力和抗风 险能力(4)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行业知名度因此,预计市场营销与服务体系扩建项目将产生良好的综合效益,带动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 注 3、根据公司 2013 年 3 月 15 日公告的《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控股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有限公司可行性报 告》,增资控股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有限公司①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市场前景广阔②控股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有限公司③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实现 资本的快速扩张④有利于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公司超募资金较多,如不把资金优势转化为经营优势,资金使用效率低,就会影响股东权益。将部分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超募资金增资控股奥迪安,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从而提高整体资产的盈利能力。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未量化项目的经 济效益,因此,该项目的承诺效益与实际效益也无法进行量化比较。 注 4、投资设立广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承诺效益:根据公司 2013 年 11 月 20 日公告的《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 广东安居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可行性报告》,第一年收入 14113.25 万元,净利润 1722.34 万元; 第二年收入 26115.38 万元,净利润 3187.05 万元; 第三年收入 41025.64 万元,净利润 5006.66 万元; 第四年收入 51300.85 万元,净利润 6260.62 万元; 第五年收入 61870.94 万元,净利润 7550.56 万元。因公司正处在投产前期阶段,产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注 5、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安居宝光电传输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承诺效益:根据公司 2012 年 04 月 18 日公告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 可行 性研究报告》,第一年预计销售收入 11,971.03 万元,第二年销售收入 16,759.44 万元,第三年及以后年销售收入 23,942.06 万元,生产期内净利润总 额 1,741.94 万元。因受市场推广因素影响 ,产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注 6、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广东安居宝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项目承诺效益:根据公司 2011 年 10 月 25 日公告的《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 告》,项目完成后,2012 年销售收入 2500 万元,2013 年销售收入 3800 万元,2014 年后 5000 万元,累计财务净现值 6,415.00 万元。公司正处于研 发、推广新产品阶段,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注 7、2016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6 年 12 月 20 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超募资金用途暨以自有资金置换 已投入部分超募资金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广东安居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的超募资金用途,并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使 用的超募资金 104,711,892.03 元,尚未投入使用的超募资金 97,980,034.21 元(含利息收入)将根据广东安居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展的需要,后续将 以自有资金陆续投入,广东安居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再作为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截止 2016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已将上述超募资金合计 202,691,926.24 元(含利息)归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监管。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31,366,555.25 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为 616,350,855.25 元。2011 年度共使用超募资金 57,350,000.00 元,2012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 110,000,000.00 元,2013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 106,032,368.63 元,2014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 12,600,000.00 元, 2015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 272,730,805.31 元。已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余额为 57,637,681.31 元。 201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建设移动互联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 20,000.00 万元 成立全资子公司建设移动互联网项目,首期投入金额 14,175.10 万元款项于 2015 年 7 月已拨入广东安居宝网络科技有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限公司验资专户。二期投入金额 5,824.90 万元款项于 2015 年 8 月已拨入广东安居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验资专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变更超募资金用途暨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部分超募资金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变更该投资项目的超募资金用途,并以自有资金 置换已投入使用的超募资金。 2015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5 年 11 月 13 日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5,579.41 万元及超募资金账户部分结转利息 2,420.59 万元,合计 18,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7,273.08 万元款项于 2015 年 12 月划拨至本公司银行存款一般户。第二期投入金额 6,000.00 万元款项于 2016 年 8 月划拨至本公 司银行存款一般户。第三期投入金额 4,726.92 万元款项于 2016 年 11 月划拨至本公司银行存款一般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 2016 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 2016 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16 年度未发生对募投项目前期投入资金进行置换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16 年度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扩产至 122 万台数字化安防产品项目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工程保险费、预备费等其它费用结余 321.39 万元;建筑 工程中的装修支出比原计划金额节约 255.54 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支出比原计划节约 263.55 万元 。该项目最终共结余金额 769.07 万元。 (2)营销与服务体系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 A、受房地产行业政策及房价的影响,公司放弃使用 1,755.68 万元用于营销网点办公场地购置的计划,同时营销网点办公场地装修的费用节约 411.58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万元。B、项目原计划的营运铺底资金主要用于营销网点存货的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结余 720.30 万元。C、在项目设备投入方面,展示中心设备 投入结余 989.09 万元。D、项目营运费用实际投入比原计划少。 2、将结余募集资金转超募资金的计划 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转超募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结余募 集资金 5,410.58 万元及相关利息转超募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五、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会计师认为,安居宝 2016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安居宝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西南证券认为:2016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异 刘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