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4-25
证券代码:300155 证券简称:安居宝 公告编号:2017-017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会[2016]22
号)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2)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
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本公司在编制 2016 年度
合并财务报表时,调增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 1,603,773.68 元,调减管理费用
本期发生额 1,603,773.68 元。
(3)2016 年 5 月 1 日起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
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
他流动负债”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调增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
14,152,638.02 元,调减应交税费期末余额 14,152,638.02 元。
(4)2016 年 5 月 1 日起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
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
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调 增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9,911,105.87 元 , 调 增 应 交 税 费 期 末 余 额
9,911,105.87 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变更,符
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 2016 年财政部颁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
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