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公 司独立董事,就《关于调增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李建辉 张方方 杨如旺 2017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