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宝: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2017-11-2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西南证券”)作为广东安居
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宝”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安居宝此次拟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宜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居宝”)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迪安”)提供不
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6个
月。公司将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由奥迪安归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给公司。
本次资助用于奥迪安承接平安城市项目相关业务,梁广洋、邓桂平、黄文森、罗
轶及安奥云股东承诺以其持有奥迪安的股权进行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2,998.68万元,占公司2016
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64%,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资助对象概况
公司名称: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文森
实收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萝岗区广州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6号自编一栋四层404-40
6、408-415房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按本公司有效证书经营);
销售: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及配件,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
设备、发射设施);设备租赁;计算机软件开发;节能产品开发;物业管理;市
场经营管理、摊位出租。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安居宝 1,800 54.54%
梁广洋 384 11.64%
邓桂平 384 11.64%
黄文森 264 8%
罗轶 168 5.09%
安奥云 300 9.09%
合计 3,300 100%
2、资助对象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4,605.39 12,112.74
负债总额 10,041.82 7,790.31
净资产 4,563.57 4,322.43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2 月
营业收入 6,035.11 9,845.65
净利润 241.14 504.38
注:2017年9月30日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
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奥迪安进行财务资助,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由
奥迪安归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给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奥迪安属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4.54%的股权,公司对其财
务、生产经营、人事等拥有充分的控制力,公司会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奥
迪安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资金安全。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经营管理风
险和财务风险。因此,上述财务资助风险较小。
2、公司本次为奥迪安提供6,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奥迪安按照同期银行贷款
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
3、奥迪安将上述财务资助资金用于承接平安城市项目相关业务,有利于解
决其生产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其业务的发展,实现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布
局。本次财务资助能为奥迪安开展业务和日常运营提供支持,降低公司整体财务
费用支出。因此,公司向奥迪安提供财务资助并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公司本次为奥迪安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分别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安居宝本次向奥迪安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异 涂和东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