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变化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跨年审核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安居宝”)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向贵会申报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2015 年 8 月 20 日取得贵 会第 152579 号《接收凭证》,2015 年 8 月 28 日取得贵会第 152579 号《受理通 知书》,2015 年 11 月 24 日取得贵会《反馈意见通知书》,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 向贵会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2016 年 2 月 1 日经贵会审核通过,贵会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印发了《关于核准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55 号)(以下简称“发行批文”),发行人于 2016 年 6 月 3 日领取了发行批文。 依据贵会有关跨年审核的要求,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南证券”)就有关事项进行专项核查,特出具本核查意见。 为方便阅读,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的术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发行 保荐书中的含义相同。 一、2017 年度经营业绩变化情况及主要原因 1、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 年 10 月 30 日,发行人披露了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主要业绩情 况如下: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比上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12,014,374.28 1,475,925,515.44 2.4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1,137,989,981.18 1,137,727,012.66 0.02% 东的股东权益(元)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初至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同期增减 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17,878,229.46 13.08% 549,215,448.28 3.21%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14,264,829.68 39.05% 5,978,901.11 -55.31% 东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4,273,218.14 70.53% 4,058,705.68 -58.90%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73,638,737.79 -84.30% 净额(元)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200.00% 0.01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200.00% 0.01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6% 0.36% 0.52% -0.65% 注:发行人第三季度报表未公告本报告期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017 年度业绩预告 2018 年 1 月 30 日,发行人披露了《2017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8-004), 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比上年同期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71.59%—-43.18% 盈利:1,760.03 万元 润 盈利:500 万元—1,000 万元 2017 年年度,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预计为 600 万元。 3、2017 年度业绩快报 2018 年 2 月 27 日,发行人披露了《2017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8-006), 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幅度(%) 营业总收入 833,036,580.37 797,735,732.16 4.43% 营业利润 10,796,742.63 -15,230,219.62 170.89% 利润总额 14,701,611.70 19,260,005.55 -23.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380,738.02 17,600,277.09 -35.34%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2 0.03 -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 1.55% -0.55%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幅度(%) 总资产 1,496,924,615.61 1,475,925,515.44 1.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143,430,316.37 1,137,727,012.66 0.50% 股本 543,370,602.00 543,370,602.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10 2.09 0.48% (二)2017 年三季度及 2017 年度经营业绩变化主要原因 发行人 2017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549,215,448.28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978,901.11 元,较 2016 年同期下降 55.31%;发行人 2017 年度全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1,380,738.02 元,较 2016 年同期下降 35.34%。 2017 年发行人业绩下滑主要是因为:液晶模组显示屏受上游面板价格上涨 的影响,成本增加,造成 2017 年净利润整体下降。 发行人于 2014 年 1 月投资设立广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由于发行人 的主要产品为楼宇对讲,其中 LCM 液晶显示模组为楼宇对讲产品的关键部件, 成本占比高。投资生产 LCM 有利于延伸发行人产业链,控制采购端,降低发行 人楼宇对讲产品的成本,并能实现组合式销售,提高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中国大陆已逐渐成为各类电子产品的制造和消费大国,包括夏普、 三星、LG 等日、韩、台大厂商纷纷进入大陆布局 LCM 生产线,2005 年以来中 国大陆京东方、上广电、龙腾光电等一批面板厂的发展,出现了一批由大陆企业 主导的液晶模组厂。随着中国液晶电视市场的迅猛发展,包括海信、TCL、创维、 康佳在内的电视厂商致力向产业链上游突破。 尽管我国中小尺寸 LCM 产业发展较早,规模成长较快,但由于原材料面板 依赖采购,单纯模组加工,产业链上话语权较小,供货方面被动,生产规模较小, 毛利较低,行业竞争激烈。 LCM 液晶模组显示屏价格易受上游面板价格的影响,自 2016 年以来,上游 面板价格逐渐上涨。发行人楼宇对讲产品生产用的显示屏主要为 7 寸 LCM 液晶 模组显示屏,该面板的价格在 2016 年~2017 年间波动幅度较大,自 2016 年底、 2017 年初达到顶峰,2017 年初价格较 2016 年期初采购价格相差约 40 元/片,而 后逐渐下降,但 2017 年平均价格仍高于 2016 年平均价格 10~20 元/片。由于成 本较采购具有滞后性,因此 2016 年底、2017 年初原材料的持续涨价集中体现在 2017 年业务成本中,造成发行人 2017 年主营业务成本增加。 图 液晶模组采购价格走势(单位:元/片) 图 液晶模组出货量(单位:片) 为提高效益,发行人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安居宝品牌效应、营销服务网络及资 金优势,优化整合销售渠道,加大推广力度,扩大显示屏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 高营业额。同时进一步扩充研发队伍,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 积极研发新产品,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二、关注在符合发行条件方面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一)与年报相关的财务发行条件 1、历史盈利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2017 年业绩快报》,发行人预计 2017 年全年实现净利 润 1,138.07 万元,且根据发行人公告的《2017 年业绩预告》,2017 年年度发行人 非经常性损益预计为 600 万元。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后净利润仍为 盈利,发行人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60.03 万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 956.96 万元,2016、2017 年连续两年盈利,仍 然符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1)2017 年三季度业绩同比变化情况; 发行人 2017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549,215,448.28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978,901.11 元,较 2016 年同期下降 55.31%。 (2)公司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波动(报告期内往年各季度经营业绩); ①2016年度、2017年度的利润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2016年较 2017年较2016 项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5年变化 年变化比例 比例 营业收入 83,303.66 79,773.57 78,410.23 4.43% 1.74% 营业利润 1,079.67 -1,523.02 47,467.27 -170.89% -103.21% 利润总额 1,470.16 1,926.00 3,524.97 -23.67% -45.36% 归属于母公司股 1,138.07 1,760.03 3,516.27 -35.34% -49.95% 东的净利润 扣非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 538.07 956.96 2,728.19 -43.77% -64.92% 润 ②2016年1-9月、2017年1-9月的利润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7年1-9月较 2016年1-9月较 2017年1-9 2016年1-9 2015年1-9 项目 2016年1-9月变化 2015年1-9月变化 月 月 月 比例 比例 营业收入 54,921.54 53,215.52 50,924.55 3.21% 4.50% 营业利润 774.61 -130.69 1,060.93 -692.71% -112.32% 利润总额 1,089.61 1,613.36 3,206.69 -32.46% -49.69% 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 597.89 1,337.80 2,983.33 -55.31% -55.16% 利润 扣非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 405.87 987.52 2,537.68 -58.90% -61.09% 东的净利润 ③2016年1-6月、2017年1-6月的利润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6 2016年1-6 2015年1-6 2017年1-6月较 2016年1-6月较 月 月 月 2016年1-6月变化 2015年1-6月变化 比例 比例 营业收入 33,133.72 33,948.07 32,375.12 -2.40% 4.86% 营业利润 -981.81 -785.26 820.82 25.03% -195.67% 利润总额 -666.10 402.64 1,764.24 -265.43% -77.18% 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 -828.59 311.94 1,545.24 -365.62% -79.81% 利润 扣非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 -1,021.45 150.55 1,279.91 -778.48% -88.24% 东的净利润 ④2016年1-3月、2017年1-3月的利润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7年1-3月较 2016年1-3月较 2017年1-3 2016年1-3 2015年1-3 项目 2016年1-3月变化 2015年1-3月变化 月 月 月 比例 比例 营业收入 13,039.55 14,048.75 10,986.82 -7.18% 27.87% 营业利润 -1,577.14 -1,328.53 -663.33 18.71% 100.28% 利润总额 -1,209.10 -1,354.00 -595.95 -10.70% 127.20% 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 -1,274.89 -1,184.48 -531.13 7.63% 123.01% 利润 扣非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 -1,578.89 -1,162.17 -587.70 35.86% 97.75% 东的净利润 由于发行人的对讲产品是在房地产项目施工的后工序阶段才进行施工安装, 而新建楼盘竣工时间一般在三、四季度较为集中,工程施工商一般会集中在三、 四季度进行大批量的采购提货,每年的三、四季度是公司销售高峰期,因此年度 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呈现出“前低后高”的季节性特征。 (3)是否存在大额资产减值风险(商誉、应收账款、存货等); 发行人商誉、应收账款、存货等均不存在大额资产减值的风险: A、2017 年 5 月,发行人以自有资金 10,620.68 万元收购华夏吉祥门传媒有 限公司、吉林省壹媒介广告有限公司、太原市金酷广告有限公司、南京广厦传媒 有限公司、江西天胜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安徽道闸传媒有限公司、广东社区通传 媒有限公司、大连壹媒介传媒有限公司、成都众成广告有限公司等所持有的停车 场道闸广告业务,因收购形成的商誉 7,884.01 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2017 年实现业绩超过承诺业绩,该部分资产未发生减值迹象。 B、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是 24,219.89 万元,2016 年 9 月 30 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是 22,237.42 万元,2017 年 1-9 月收入为 54,921.54 万元,2016 年 1-9 月收入为 53,215.52 万元。发行人的应收账款随收入增长而增 长,公司根据会计政策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不存在大额减值风险。 C、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存货账面价值是 24,219.89 万元,2016 年 9 月 30 日存货账面价值是 22,237.42 万元,存货规模与生产经营匹配,不存在大额 减值风险。 (4)第四季度是否发生对经营和业绩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2017 年 10-12 月发行人实现收入 28,382.11 万元,2016 年 10-12 月发行人实 现收入 26,558.06 万元,2017 年四季度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6.87%,发行人各项 业务均正常经营,未发生对发行人业绩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 2017 年 4 月 24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C10434 号),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 305,201,385.09 元,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19,669,225.03 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约为 86.56%。 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 单位:万元 效益 募投项目投产以来效益 募投项目投产 实现百分比(实现 项目名称 情况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以来效益总计 效益/承诺效益) 实现 募投项目 1:扩产至 122 - - 4,325.70 4,274.88 3,289.21 11,889.79 效益 万台数字化安防产品项 83.01% 承诺 目 - - 4,012.98 4,584.35 5,725.26 14,322.59 效益 超募项目 1:投资设立合 实现 -98.74 -64.74 -143.30 -588.50 416.30 -478.98 - 资公司广东安居宝智能 效益 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承诺 222.07 311.30 417.89 417.89 484.87 1,854.02 效益 实现 超募项目 2:投资设立全 - -27.08 -78.90 218.17 - 112.19 效益 资子公司广东安居宝光 6.44% 承诺 电传输科技有限公司 - 395.90 554.25 791.79 - 1,741.94 效益 实现 超募项目 3:收购德居安 - 673.76 719.15 892.51 593.26 2,878.68 效益 (广州)电子科技有限公 184.70% 1 承诺 司全部股权 - 389.64 389.64 389.64 389.64 1,558.56 效益 实现 - - 730.34 129.74 133.02 993.10 超募项目 4:投资设立香 效益 79.16% 港安居宝科技有限公司 承诺 - - 84.50 390.00 780 1,254.50 效益 实现 超募项目 5:投资设立广 - - - 296.58 482.39 778.97 效益 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限 18.67% 承诺 公司 - - - 1,463.99 2,708.99 4,172.98 效益 实现 -98.74 -91.82 4,833.84 4,330.87 4,375.14 13,295.07 效益 募投项目合计 56.95% 承诺 222.07 707.20 5,069.62 7,648.02 9,699.12 23,346.03 效益 注 1:超募项目 3 的承诺/实现效益=假设对外租赁场地费用-并购后产生的固定资产折 旧及土地摊销费用,除此之外公司的其他募投项目承诺效益和实现效益均为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利润,出于谨慎性考虑,“募投项目合计”项目实现效益百分比剔除了超募项目 3;超募项 目 3 实际实现的效益已经超过承诺的水平,若考虑超募项目 3,“募投项目合计”实现效益百 分比为 64.94%。 综上,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投 资项目效益基本达到,符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3、现金分红比例 单位:元 当年分配现金股利占合并 当年分配现金股利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分红年度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含税) 净利润 者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7 年 - 11,380,738.02 - 2016 年 5,433,706.02 17,600,277.09 30.87% 2015 年 10,938,000.12 35,162,669.82 31.11% 最近三年分红金额 16,371,706.14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21,381,228.31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76.57% 注:假定 2017 年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第 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2018 年 3 月 20 日,发行人出具了《关于严格执行公司章 程规定的分红条款的承诺》:“公司在制定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将根 据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发行人最 近两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将符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4、资产负债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结合发行人公告的《2017 年度业 绩快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21.71%。发行人本次 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五款的规定。 保荐机构认为:2017 年跨年后,发行人在历史盈利、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 益、现金分红比例和资产负债率等方面的变化,对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条件 不构成不利影响,发行人在盈利、前募资金效益、现金分红比例和资产负债率 等方面仍然符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其他发行条件 2017 年跨年后,公司仍然符合非公开发行的条件,具体如下: 合 规定条件 公司情况 规 性 1、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报告期内,年度 财务报告均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营成果真实。内 合伙)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符 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 2、公司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公司按照 合 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准建立的与财 规 营的合法性,以及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 定 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 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 公司 2014 年至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均被出具 符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 年数据 合 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或 尚未审计;2017 年度发行人业务经营正常, 规 者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移动互联网项目、城市云停车联网项目费用 定 的,所涉及的事项对上市公司无重大不 投入有所放缓,业绩大幅下降主要是因为受 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 显示屏业务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未发生任 消除 何重大且可能影响公司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 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事项。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人员、资 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 产、财务方面严格分开,业务独立,能够自 符 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上市公司最近 主经营。 合 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或 2、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资 规 者资金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定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 企业占用的情形。 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符 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是否有虚假记载、误 合 否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规 定 符 最近十二个月内是否存在未履行向投资 合 否 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规 定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 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 符 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 合 否 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规 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定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 符 十二个月内是否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 合 否 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规 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定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 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 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 符 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合 否 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 规 公开谴责。是否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定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是否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 符 否 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合 规 定 符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本次募投项目为云停车联网项目,符合国家 合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产业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规 定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是否为持有交易性金 符 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 合 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是否直接 否 规 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 定 业务的公司 符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后,是否会与控 合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者 否 规 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定 2018 年 3 月 20 日,发行人出具了《关于公司不存在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不确定性因素的承诺》,“2017 年度,由于显示屏业务原材料价格上涨,由此造 成 2017 年度公司全年业绩较 2016 年度下降较多,除此之外,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的相关重大经营性事项均已经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相 关规定,及时披露了信息。2017 年度及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方面具有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也不存在影响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不确定性因素。”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2017 年跨年后,发行人仍然符合《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的发行条件,且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发行条件的不确定性因素。 三、保荐机构核查 1、发行人已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告了《关于 2017 年度经营业绩变化不影 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公告编号:2018-017),对 2017 年业绩下降情况及主 要原因做了充分披露和提示。 2、2017 年 1-9 月,发行人“城市云停车联网项系统项目”投入有所放缓,费 用同比减少。且自 2017 年 5 月收购停车场道闸业务以来发行人广告业务收入大 幅增加。但因发行人 2017 年上半年受 LCM 液晶模组显示屏业务原材料价格上 涨影响,造成发行人成本增加,净利润整体下降。 3、安居宝显示生产的 LCM 液晶模组有利于延伸发行人产业链,保持楼宇 对讲采购端的稳定,但由于该产品价格和供货易受上游行业影响,行业竞争较为 激烈。受上游面板行业 2016 年底 2017 年初的持续涨价,该业务 2017 年成本增 加。为改善安居宝显示的效益,为此,安居宝显示未来将充分发挥安居宝品牌效 应、营销服务网络及资金优势,优化整合销售渠道,加大推广力度,扩大显示屏 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营业额。同时进一步扩充研发队伍,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积极研发高端显示屏等新产品,同时向上游产业发展,自 建产线,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4、2017 年发行人生产经营正常,且 2017 年度发行人以楼宇对讲系统、智 能家居系统等在内的主营业务收入 83,303.66 万元,预计较 2016 年同比实现增长 约 4.43%。发行人生产、经营正常,并未发生其他对其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可能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持续盈利的情形。 5、发行人楼宇对讲系统、智能家居系统等产品主要市场在国内,绝大部分 为内销,且发行人的楼宇对讲产品主要面向房地产市场。2010 年以开始,全国 各地陆续推出的限购政策等宏观调控措施,及至 2015 年开始限购政策的陆续放 开,房地产市场也经历了由快速发展走向平稳发展的局面。作为国内楼宇对讲产 品的领先企业,发行人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未来一段时期 内楼宇对讲产品仍将是发行人的主导产品之一,为发行人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提 供保障。 6、自 2017 年以来,“城市云停车联网系统”项目费用投入有所放缓,发行 人的互联网项目主要是基于现有主业的延伸和拓展,通过借助互联网、云数据平 台等应用,以互联网软件应用为切入口的运营模式将有助于发行人培育新的增长 点。互联网项目特别是“城市云停车联网系统”项目是国家鼓励发展的领域,后 续相关扶持及配套政策的陆续出台及实施将有助于发行人互联网项目的实施。 7、“城市云停车联网系统”项目启动以来,发行人通过提供云停车软硬件系 统无偿使用的方式整合停车场资源。2016 年开始,发行人对前期的模式进行了 调整,重新整合了云停车经营管理团队和技术服务人员,并依托全国众多的营销 服务网点及小区资源,积极探索“智慧云停车+车联网道闸广告”的商业形态,向 停车场管理方提供停车场广告道闸设备使用权的同时,获得其广告发布权。随着 该模式的推进,发行人云停车业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发行人在广州、东莞部分 广告道闸上开展了广告招商发布试点工作,并获得了部分广告客户及广告收入。 同时,发行人掌停宝 APP、分享车位功能在广州地区部分停车场进行了开通试用, 并在部分停车场实现了无人化值守,为停车场管理方节约了较大的管理成本。 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合计签约停车场 4,000 余个,其中道闸广告停车场 3,000 余个;涉及停车场设备合计 7,000 余套,其中广告道闸设备 6,000 余套。同 时,发行人对部分客户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销售停车场系统 1,400 余套,实现 销售收入超过 2,600 万元。 2017 年度,发行人销售停车场系统约 1500 余套,实现销售收入约 3600 万 元,同比增长超过 30%。2017 年发行人继续深化调整停车场业务的经营模式, 由原来向停车场管理方提供停车场设备使用权以获取其广告发布权的模式改为 以销售为主,并利用其分布在全国的营销服务网点完成了销售布局,预计 2018 年停车场业务收入将进一步增加。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 2017 年业绩出现大幅下滑的情况,发行人已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告了《关于 2017 年度经营业绩变化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公告编 号:2018-017),对 2017 年业绩下降情况及主要原因做了充分披露和提示。 2、发行人 2017 年度业绩下降主要是因为 2017 年上半年发行人液晶模组显 示屏业务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除上述情况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影 响其持续经营的事项。 3、发行人 2017 年全年预计仍能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38.0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公司净利润仍为盈利,2016、2017 年连续 两年盈利,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仍然符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 款的规定。2017 年度业绩的下降,不会对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条件存在不利 影响。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变化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跨年审核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意 见》之签章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