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宝: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25
证券代码:300155 证券简称:安居宝 公告编号:2018-021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下午 3: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文梅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黄伟宁先生列席了会
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
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
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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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
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
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情形。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
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同意公司董事
会制定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在从事
2017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并及时地出具了审计
报告,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为公司 2018 年度
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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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固定薪酬 年终绩效薪酬 合计
范文梅 监事会主席 18 7-27 24-45
李志共 监事 24 1-21 25-45
万华 监事 14 6-16 2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控股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情况进行了认
真审议,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
营管理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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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前述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16 年 6 月 3 日取得中国证
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
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18 年 8 月 9 日。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将于 2018 年 8 月 9 日
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同意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19
年 8 月 8 日。除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进行延期外,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其他条款均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
据前述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16 年 6 月 3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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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17 年 8 月 10 日。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
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18 年 8 月 9 日。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授权决议的有效期将于 2018 年 8 月
9 日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同意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
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19 年 8 月 8 日。除延长授权的
有效期外,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其他内容均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募投项目的实
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剩余的全
部超募资金及相关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 2017 年度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
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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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
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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