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宝: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19-01-05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 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
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 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
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
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二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
条 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普通
普通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 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会议事规则》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四 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 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不
条 确、不具体,或者因会议材料不充分等其他事由导致其无法对有关 具体,或者因会议材料不充分等其他事由导致其无法对有关事项作出判
事项作出判断时,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会议对该议题进行暂缓表决。 断时,可以书面向董事会提出暂缓表决,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上市公司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应当对提案再次提交审议应满足的条件提 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出明确要求。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应当对提案再次提交审议应满足的条件提出
明确要求。
《监事会议事规则》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
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具备合理的专业知识
结构。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
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
上职称、博士学位。
第二十九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条
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 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
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事项相关 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事项相关内容不明
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公司补充资 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公司补充资料或作出进一
料或作出进一步说明。 步说明。
当 2 名或 2 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审议事项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 当 2 名或 2 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审议事项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
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 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
该事项,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 项,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