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宝:关于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0-04-27
证券代码:300155 证券简称:安居宝 公告编号:2020-013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安
居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示科技”)在 2020 年将向关联方广州市隆
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晖电子”)销售产品,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
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显示科技在 2020 年度将向关联方隆晖电子销售产
品,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2019 年度公司同类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 942 万元(不含税)。
3、2020 年年初至披露日,显示科技累计向隆晖电子销售产品 193 万元(含
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隆晖电子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市隆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2)住 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翔二路 21 号西栋一层
(3)法定代表人:卢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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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资本:108 万元
(5)经营范围: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电子产品批发;电
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吴怡文持有隆晖电子 96.75%股权
(7)2019 年末,未经审计隆晖电子总资产 255 万元,净资产 231 万元;2019
年主营业务收入 969 万元,净利润 2 万元。
2020 年 3 月末,未经审计隆晖电子总资产 320 万元,净资产 230 万元;2020
年 1-3 月,主营业务收入 106 万元,净利润-1 万元。
2、显示科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安居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住 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翔二路 21 号
(3)法定代表人:吴怡文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
(5)经营范围: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网络技术的研究、
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光学仪
器制造;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
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
(6)股权结构:公司、吴怡文分别持有 95%、5%的股权。
3、关联关系说明。
吴怡文为显示科技的股东、法人、副董事长及总经理,同时亦为隆晖电子的
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吴怡文并非公
司的关联自然人,同时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亦非公司的关联方,但未来随着业务的
开展及业务量的增加,显示科技在公司中可能占有重要的地位,显示科技与其他
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的交易可能对公司产生重要的影响。基于上述关系及原
因,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看,公司认定显示科技与隆晖电子之间形成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显示科技认为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公司、显示科技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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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显示科技将向隆晖电子销售 LCM 液晶模组相关产品,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合理
的原则,参照第三方市场公允价格,考虑隆晖电子维持日常经营所需的相关费用,
由双方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为了延伸产业链,降低产品成本,同时借此机会进入消费类电子行
业领域以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2013 年 11 月 1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吴怡文共同出资成立显示科技,开展 LCM 液晶模
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显示科技成立后,吴怡文出任显示科技的总经理并承诺
不会违反竞业限制、同业竞争的约定。
由于隆晖电子成立于 1990 年,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拓展业
务,显示科技将承接隆晖电子原有的业务和客户资源。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显示科
技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利用隆晖电子原有客户资源推进其主营业务的发展,增
强其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执行价格及条件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
是合理和必要的。
2、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
理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控股子公司本次与
广州市隆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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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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