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宝:关于出租闲置房产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300155 证券简称:安居宝 公告编号:2023-013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租闲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闲置房产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广州市黄埔
区南翔二路 21 号 109、209 房出租给广东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房屋租赁
期 10 年,合同租金总金额 13,878,304.96 元(含管理费)。
公司子公司广州市德居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居安”)拟将持
有的广州市黄埔区起云路 8 号自编一栋 301-310 房出租给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
司,房屋租赁期 5 年,合同租金总金额 6,899,138 元(含管理费)。
除本次交易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 12 个月出租房屋产生的净利润合
计为 5,489,371.82 元,与本次交易产生的利润累计达到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绝对值的 20%以上。
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一
公司名称:广东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智雄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6,569.72 万元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 259 号南座 305 铺
经营范围: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升级改造、经营、维
护和运营管理;广播电视传输业务、扩展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呼叫中心
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具体按本公司有效证书经营)及其
它相关业务;电视传播、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开发转让和咨询服务;销售有线电视
专用配套产品、电子信息网专用配套产品;各类传输网络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经营、
光纤线路出租经营业务;制作、复制、发行:广播剧,电视剧、动画片(制作须
另申报),专题、专栏(不含时政新闻类),综艺(具体按本公司有效证书经营);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业务;家用电器产品的代理、销售:经营电
子商务;网上批发及零售:工艺美术品,皮革制品,服装鞋帽,玩具,钟表,眼
镜及配件,文教用品,照相器材,体育用品,家具,电子产品,电脑及配件,汽
车及摩托车配件,宠物用品,金、银饰品,化妆品,厨房、卫生间用品及日用杂
货,针纺织品,日用百货,橡胶制品,玻璃仪器,包装材料,音响设备,瓷制品,
瓷砖,珠宝玉器,汽车保洁用品,电梯配件,床上用品;计算机软、硬件技术服
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代理电子充值,代售充值卡;票务
代理,代订酒店客房、车船票、飞机票、景点门票;境内旅游业务;粮食土特产
批发和零售,酒类、预包装食品销售;销售:清洁用品,陶瓷、玻璃器皿,灯具、
装饰物品,箱、包,婴儿用品,家居饰品,游艺及娱乐用品,计算机及计算机零
配件,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通讯终端设备,电子产品,蔬菜,水果,冰鲜产品,
水产品,餐饮代金券,礼品卡;教育信息咨询及相关培训咨询、商业咨询;美容、
美甲、理发服务,护理服务(不涉及提供住宿、医疗诊断、治疗及康复服务),
洗衣服务,防虫灭鼠服务,生活清洗、消毒服务,宠物美容服务(不含寄养、销
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外卖递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对手方二
公司名称: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588.24 万元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口中饰大厦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
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以及地基
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附建人防工程、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建筑装
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
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
装修装饰设计;建筑幕墙设计;五金交电、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陶瓷制品的购
销;建筑幕墙、门窗及建筑金属构件的研发设计、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和技术);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以上企业经营涉
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玻璃深加
工;物流配送;建筑幕墙、门窗及建筑金属构件的制造
关联关系:交易对手方一、二均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手方一、二均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出租的房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二路 21 号 109、209 房,建筑面
积 2626 平方米。
子公司本次出租的房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起云路 8 号自编一栋 301-310 房,
建筑面积 1540 平方米。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一
1、交易双方:
出租人: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广东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2、租赁期限:2023 年 5 月 1 日至 2033 年 4 月 30 日。
3、租金:该场地租金按每月 30 元/平米计算,管理费按每月 10 元/平米计
算,合计承租人每月应缴纳总费用 105,040 元,按月结算;第一年、第二年租金
不变,第三年开始每年递增 5%。出租人每月收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普
通房屋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含 5%税费)和管理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含 6%税费)
租赁期限 含税含管理费租金 月租金
2023 年 5 月 1 日-2025 年 场地费 30 元/月,管理费 105040 元
4 月 30 日 10 元/月
2025 年 5 月 1 日-2027 年 场地费 31.5 元/月,管理 110292 元
4 月 30 日 费 10.5 元/月
2027 年 5 月 1 日-2029 年 场地费 33.08 元/月,管 115806.60 元
4 月 30 日 理费 11.02 元/月
2029 年 5 月 1 日-2031 年 场地费 34.73 元/月,管 121610.06 元
4 月 30 日 理费 11.58 元/月
2031 年 5 月 1 日-2033 年 场地费 36.47 元/月,管 127702.38 元
4 月 30 日 理费 12.16 元/月
4、水费电费按当月实际用量和单价收取,出租人提供相对固定区域(可容
纳 8 辆车停放)给承租人工作车辆停放,并按 1600 元/月收取停车费(停车费为
浮动标准,以出租人每年收费通知为准)。
5、支付方式:租金及水电等杂费按月结算,租金管理费由承租人每月 5 日
前以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至出租人指定账户;水电费由承租人收到水电
费结算单后 10 个工作日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至出租人指定账户。
6、违约责任:租赁期内如承租人非依法或约定单方终止合同,应按月租金
两倍的金额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如出租人非依法或约定单方终止合同,应按月
租金两倍的金额外加承租人装修费损失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如承租人严重违约
或欠交租金、水电、管理费等应交费用超过 30 天,视为承租人放弃承租使用权,
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另作安排,承租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等一切款项不予以退
还,若出租人发出《收回房屋通知》30 天后,承租人仍不搬走,将按租金的三
倍向承租人收取场地占用费。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重大调整,造
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协议二
1、交易双方:
出租人:广州市德居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承租人: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2、租赁期限:2023 年 4 月 11 日至 2028 年 4 月 10 日,其中装修免租期自 2023
年 4 月 11 日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
3、租金:该场地租金按每月 57 元/平米计算,管理费按每月 15 元/平米计
算,合计承租人每月应缴纳总费用 110,880 元,按月结算。租金管理费第一、二
年不变,第三年开始每年递增 5%。出租人每月收到款后向承租人开具普通房屋
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含 5%税费)和管理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含 6%税费)
租赁期限 含税含管理费租金 月租金
2023 年 4 月 11 日-2023 场地费 0 元/月,管理费 0 0 元
年 5 月 25 日 元/月
2023 年 5 月 26 日-2025 场地费 57 元/月,管理费 110880 元
年 4 月 10 日 15 元/月
2025 年 4 月 11 日-2026 场地费 59.85 元/月,管 116424 元
年 4 月 10 日 理费 15.75 元/月
2026 年 4 月 11 日-2027 场地费 62.84 元/月,管 122245.2 元
年 4 月 10 日 理费 16.54 元/月
2027 年 4 月 11 日-2028 场地费 65.98 元/月,管 128359 元
年 4 月 10 日 理费 17.37 元/月
4、水费电费按当月实际用量和单价收取,出租人提供免费车位 3 个,除免
费车位外每个不低于 350 元/月标准收取车场地使用费(车场地使用费为浮动标
准,以出租人每年收费通知为准)。
5、支付方式:租金及水电等杂费按月结算,在出租人开具发票后 10 个工作
日内以现金或转帐方式转入出租人账户。如有逾期,每逾期一天按拖欠金额的
0.3%向出租人支付滞纳金,逾期超 30 天则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6、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三日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221760
元,合同期内,如承租方有其他违约赔偿或场地损坏需补修的费用,优先从保证
金抵扣,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足额补给出租方。
6、违约责任: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无故单方终止合同,应按月租金两倍的金
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承租人无故单方终止合同,出租人将扣除承租人的履约
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如承租人严重违约或欠交租金、水电、管理费等应交费用超过 30 天,视为
承租人放弃承租使用权,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另作安排,承租人支付的履约保证
金等一切款项不予以退还,若出租人发出《收回房屋通知》3 天后,承租人仍不
搬走或租赁范围内物品无人清点,视为承租人授权出租人对物品作任何处理,并
保留对承租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重大调
整,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获取相应的租金收
益。本次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租赁合同履行的时间较长,合同的履行过程可能受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等
不确定性的因素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