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2018-10-16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18-104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 5%以
上股东李勋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李勋先生与
李细海先生为一直行动人,在本次减持前 李勋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
62,560,7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213%。
自 2018 年 7 月 10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李勋先生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0,61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本次减持后,李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1,949,3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李勋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但与李细海先生合并计算后仍为 5%以上股东。具体减持情
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 (股) (%)
大宗交易 2018 年 10 月 10 日 4.11 4,389,800 0.4225
李勋 大宗交易 2018 年 10 月 11 日 4.20 4,000,000 0.3849
大宗交易 2018 年 10 月 12 日 4.20 2,221,600 0.2138
合 计 10,611,400 1.0213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股数 股数 占总股本比
比例
(股) (股) 例(%)
(%)
合计持有股份 62,560,742 6.0213 51,949,342 4.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
李勋 62,560,742 6.0213 51,949,342 4.9999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披露了《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18-076),李勋先生本次减持与减持计划一致。
3、李勋先生作为首次公开发行后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
未违反其在公司作出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4、李勋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李
勋先生不再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但与李细海先生合并计算
后仍为 5%以上股东。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