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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东制药: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18-108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2018 年 10 月

26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名,实际参会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

议事内容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安平主持。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

议如下:
    一、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山西振东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18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将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公司 2018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

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进行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三、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

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经公

司董事长李安平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马士锋先生为公司总裁。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长禄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山

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

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山西振东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山

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和权
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公司核心员工队伍的稳定,增

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山西

振东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订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变更和终止;

    4、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

部事宜;

    6、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

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

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9、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清

算完成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审议《关于<山

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