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18-109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通知,并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本次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仁虎
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认真
研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
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
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符合公司发展要求。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山西振东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利于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的有序实施。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中所要求的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能有效的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实施。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