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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东制药: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19-004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李细海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 20,774,04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0109%),

 计 划 减 持 期 间 内 拟 减 持 不 超 过 公 司 总 股 本 0.5027% 的 股 份 , 即

 5,193,512 股(其中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李细海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信息披露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持有公司股     占公司总股   持有限售条件   持有无限售条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
                                 份数量         本比例       股份数量       件股份数量

 1      李细海       董事        20,774,048     2.0109%               0      20,774,04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李细海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后

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

                                                                     单位: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方式
                                        超过(含))              股本的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或
 1         李细海                               5,193,512                 0.5027%
                         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

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备注: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承诺内容

       股东李细海作为董事承诺: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振东制药股

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12 个月后,按照如下方式

解锁:

       首期解锁:康远制药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当期累计实现的合并报
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

扣非净利润”)不低于当期实现的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扣非净利润”)的,则首期解锁

60%;康远制药 2015 年度实际扣非净利润低于承诺扣非净利润的,则

首期解锁股份在振东制药收到本人当期应支付的现金补偿款后,全部

解锁;

    第二期解锁:康远制药 2015 年度、2016 年度累计实际扣非净利

润不低于 2015 年度、2016 年度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的,则第二期解

锁 25%;康远制药 2015 年度、2016 年度累计实际扣非净利润低于 2015

年度、2016 年度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的,则第二期解锁股份应在振

东制药收到本人当期应支付的现金补偿款后,全部解锁;

    第三期解锁:若康远制药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累计

实际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累计承诺扣

非净利润的,则第三期解锁 15%;康远制药 2015 年度、2016 年度、

2017 年度累计实际扣非净利润低于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

度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的,则第三期解锁股份应在振东制药收到本人

当期应支付的现金补偿款后,全部解锁。

    本人按照所持康远制药股权比例及上述解锁方式,按比例解锁各

期股票。

    若本人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

相符,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公司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本人与股东李勋为一致行动人,计划减持期间内拟减持通过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2%,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减持股数

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4%,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因本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

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控股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

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故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

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 备查文件

    1、李细海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