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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东制药: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进展的公告2020-12-01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0-078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暨减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振东制药”或“公司”)

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 在 指 定 披 露 媒 体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2020-072)。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振东集团”)与公司董事长李安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本

公司股份 392,928,19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8.24%),计划减

持期间内拟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6%的股份,即 61,649,639 股(其

中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振东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

展的告知函》。振东集团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 日通过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0,600,000

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49%。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               (股)            的比例(%)
             竞价交易    2020 年 11 月 30 日          5.75                   60,000           0.0059
振东集团     大宗交易    2020 年 12 月 01 日          5.48                20,540,000          1.9990
                合计                                                      20,600,000          2.0049


  注:振东集团减持股份为其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后,证券公司违

  约处置的股份。(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公 司 公 告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73)

  二、股份变动超过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长治县城光明南路振东科技园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 日
股票简称          振东制药                     股票代码             300158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20,600,000                                2.0049

           合   计                                           20,600,000                                2.0049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           协议转让              □
                             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           间接方式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交易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更                               继承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表决权让渡            □
                             赠与                            (请注明)
                             其他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性质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413,528,198          40.2463     392,928,198           38.241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11,790,994          40.0772     391,190,994           38.072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37,204           0.1691       1,737,204            0.1691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划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2020-072)。
                            本次减持与减持计划公告保持一致。截至目前,振东集团实际
                        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振东集团的减持计划
                        尚未执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注:本表中“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

  益的股份情况”中“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包含李安平持股和振东集

  团持股及其约定购回式交易违约被处置的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振东集团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

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行为。

    4、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振东集团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

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