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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东制药: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17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1-064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终止了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所决议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1 年 2 月 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7 日(星期四)上午 9: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创业路 18 号振东大厦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安平先生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7 人,代表股份

462,520,55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5.014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401,128,09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9.0394 % , 现 场 回 避 表 决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2 人 , 代 表 股 份

392,928,1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241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 41 人,代表股份 61,392,45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975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42 人,代表股

68,992,45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714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7,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739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1 人,代表股份 61,392,455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5.9750%。

    8、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9、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592,3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992,4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股东决议》;

    2.《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