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荣)2022-03-31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范荣)
各位股东:
2021 年,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进行了换届选举,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起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
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述职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1 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认为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
6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
席了 5 次董事会,委托出席了 0 次董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不
存在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全部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2021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1 月 17 日的巨潮资讯网。
2、2021 年 12 月 02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四会议上对《公司聘
任总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02 日的
巨潮资讯网。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了解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和
内控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对
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附件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
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行职责
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
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
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四、2021 年度任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主持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朗迪制药出售的资金到
账、资金使用制度及理财选择标准、资产减值、关联交易制度及流程
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参
与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本人充分发挥专
业优势,积极发表建议,起到该专业委员应有的作用。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
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
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着严格履行独董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精神,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并通过与公司
其他董事及管理层当面沟通、电话问询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经
营动态、掌握公司运营现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献计献策,
促进公司的发展同时也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故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2022
年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之下,能够更好更快地向前发展,以优异的
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范荣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