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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东制药: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的补充更正公告(1)2022-06-30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2-041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一)》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中泰证券(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资管”)对《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一)》“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

具体新增内容如下:

    三、中泰资管计划资管合同相关情况

    2021 年 9 月 8 日,中泰资管计划的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

共同签署《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 45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合同》(以下简称“《资管合同》”)。2021 年 9 月 9 日,

中泰资管计划成立。2021 年 9 月 10 日,中泰资管计划取得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备案函。《资管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管理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中泰资管计划的类别:权益类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资产管理方式:由管理人严格按照《资管合同》约定的投
资范围、投资比例和投资限制、法律法规规定及管理人内部规章

制度进行投资运作。

       4、资产管理权限(包括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的行使等):管

理人根据《资管合同》的约定,管理和运用委托财产,行使因委

托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包括代表本资管计划行使上市公司股

份表决权。

       5、存续期限:本资管计划的固定存续期限为自产品成立之日

起 5 年。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时可提前终止。满足本合同

约定的展期条件时,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展期。

       6、相关费率:按委托资产本金计提管理费,管理费率在每期

《委托财产通知书》中约定;按委托资产本金计提托管费,托管

费率为【0.01】%(年率)。

       7、合同变更条款: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协

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本资产管理合同另有约定

的,从其约定。

       8、合同终止条款:资产管理计划终止(含提前终止)的情形

包括下列事项:

       (1)资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且不展期的;

       (2)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

       (3)资产管理人被依法撤销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或者依法解

散、被撤销、宣告破产,且在六个月内没有新的资产管理人承接

的;
    (4)资产托管人被依法撤销基金托管资格或者依法解散、被

撤销、宣告破产,且在六个月内没有新的资产托管人承接的;

    (5)本计划在成立后未能完成在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程序或不

予备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本资产管理合同

约定的其他情形。

    资产管理人应当自资产管理计划终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报

基金业协会备案,并抄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前述第 5 项

约定的情形除外。

    9、委托财产清算安排:本资产管理计划终止(含提前终止),

应当按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进行清算。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资产管理计划终止时,由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小组统

一接管财产;

    (2)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对资产管理计划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同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修订稿)》。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