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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东制药:关于对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公告2023-03-21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3-007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山西证监

局”)下发的《关于对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李安平、周红军、

刘长禄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 号)(以

下简称“《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 3 号》”)。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收到《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 3 号》后,公司董事会高

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

进行了通报、传达,对《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 3 号》中涉

及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
并逐项落实,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方面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2019 年 12 月-2021 年 3 月,

公司子公司山西振东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地药材”)
通过向平顺县龙硕种植专业合作社、陵川县燎原中药材专业合作社、
平顺县梅海种植专业合作社预付中药材采收款及向其出借款项等形

式,将资金转出至上述合作社,由上述合作社将收到的款项转出至山
西金都商贸有限公司、长治县成诚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再由上述两
家公司将资金全部转至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振东集团”),振东集团收到上述资金后用于日常经营、
归还股票质押借款等,合计金额 7,114 万元。经查,前述占用资金已
全部归还。上述事实构成控股股东振东集团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公司未在 2019 年至今的年度报告及 2021 年至今的半年度报告中
对该事项进行披露。
    以上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第
五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5 号)
第四十五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
16 号)第三十二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证监会公
      告〔2017〕17 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企业自查:

            经证监局检查小组的现场指正,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针对控股

      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1、资金占用方式:道地药材于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分别
      支付给供应商 14,065 万元、64,979 万元、56,883 万元中药材采收款,

      其中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分别有 800 万元、1,000 万元、5,314
      万元的中药材采收款被公司控股股东振东集团实际使用,上述资金均
      已全部收回,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实际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资金占用发生明细:

                                                                            单位:万元

序                占用     还款       日最高占
     发生时间                                       占用方式        占用资金使用情况     备注
号                金额     金额         用金额
                                                                    用于日常经营、归
1    2019.12.17     800           0        800   预付中药材采收款
                                                                    还股票质押借款等
                                                 借款、预付中药材   用于日常经营、归
2    2020.03.24     500           0      1,300
                                                     采收款         还股票质押借款等
                                                 借款、预付中药材   用于日常经营、归
3    2020.11.24     500           0      1,800
                                                     采收款         还股票质押借款等
                                                                    用于日常经营、归
4    2021.01.04    2,000          0      3,800   预付中药材采收款
                                                                    还股票质押借款等
                                                                    用于日常经营、归
5    2021.01.05     524           0      4,324   预付中药材采收款
                                                                    还股票质押借款等
                                                                    用于日常经营、归
6    2021.02.18     150           0      4,474   预付中药材采收款
                                                                    还股票质押借款等
                                                                    用于日常经营、归
7    2021.02.19     120           0      4,594   预付中药材采收款
                                                                    还股票质押借款等
                                                                    用于日常经营、归
8    2021.02.20     100           0      4,694   预付中药材采收款
                                                                    还股票质押借款等
                                                                    用于日常经营、归
9    2021.03.01     371           0      5,065   预付中药材采收款
                                                                    还股票质押借款等
                                                             用于日常经营、归
10   2021.03.11    629       0    5,694   预付中药材采收款
                                                             还股票质押借款等
                                                             用于日常经营、归
11   2021.03.19   1,420      0    7,114   预付中药材采收款
                                                             还股票质押借款等
12   2021.12.21      0    1,000   6,114

13   2022.01.21      0    3,835   2,279

14   2022.01.05      0     396    1,883

15   2022.01.06      0     733    1,151

16   2022.01.25      0    1,151      0

     合计         7,114   7,114


            整改措施:

            1、资金占用事项暴露了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不足。针对上述事
      项,公司将严格执行《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具体措施如下:

            (1)财务部门每月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检查,上报与控股
      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审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时刻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定期查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

      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
      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每年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

      计,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专项
      说明,公司就专项说明做出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中,对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
见。
    (4)公司定期对董监高、实控人等组织合规培训。组织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财务人员学习《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强化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防止再次发生此类情况。
    2、公司已制定《预付款管理制度》,明确预付账款在合同签订

或货款支付时的审批权限及预付账款合同签订的范围等。财务部门发
挥企业预付账款管理的监督职能,在业务部门购货合同签订完毕后,
预付账款的支付、核销、对账等核算与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完成。财
务部门按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负责预付款的核销及定期对账工作,对
合同到期而预付款未核销等信息反馈业务部门并督促解决。
    3、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
下行使监督权,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
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
使用进行动态跟踪,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促进企业规范
发展。
    4、公司要求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将对外
投资、兼职等情况进行报备,由证券部进行跟踪并更新关联方汇总表,
会同财务部准确、完整识别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确保全部关联交易履
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要求证券部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
保持积极沟通,主动询问、跟进近期可能发生的重大事项,确保在重
大事项发生前后公司能够及时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审议披露义务,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保持规范运作。

    二、财务基础及内部控制方面

    公司关于收入确认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一是公司收入确认
政策为:公司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医药经营资质的经销商,经销商收到

相应药品时确认营业收入。但在日常执行过程中,公司根据发货单即
确认销售收入,未严格按照收入确认政策进行会计处理。二是子公司
道地药材未针对收入确认建立有效内控。道地药材未对客户是否收

货、产品是否验收合格等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未对客户收货回执、客
户验收合格证明等重要资料进行收集和归档。
    以上行为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

规定。

    企业自查:

    经证监局检查小组的现场指正,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针对财务

基础及内部控制方面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确认收入时点是公司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医药经营资质的
经销商,经销商收到相应药品时确认营业收入。但由于收货回执单晚

于发货时间,实际操作中,公司根据合同发货并开具相应凭证、财务
根据发货单确认销售收入。公司每季末对账期客户收取收货回执单,
财务部根据收货回执单对季报及半年报进行收入调整,年审会计师通
过收货回执单对年报进行收入调整。
    2、由于中药材的特殊性,验货期相对其他商品时间会更长,故

道地药材的收货回执单或签收单、客户验收合格证明等重要资料的及
时性和准确性较差,公司对其收集和归档工作也不够完善。

    整改措施:

    1、明确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公司的收入确定政策为本公司在
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
时,确认收入。具体方法如下:

    (1)国内业务:
    ①客户现款提货,于收到货款且客户提货时确认销售收入;
    ②预付款结算的,于收款并发货至客户指定场所获取客户签收回

执单时确认收入;
    ③按一定账期赊销的,按账期结算,中药材业务外的销售业务根
据客户订单发货至客户指定场所并取得客户签收回执单时确定收入;

中药材业务的收入确认,按一定账期赊销的,以发货并取得客户的验
收合格证明时确定收入。如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获取验收合格证明
的,按平均验货期 15 天算,以客户收到货后 15 天确认收入。

    (2)国外业务: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公司取得报关单后
确定收入。
    药品销售业务通常货票同行,收货回执单晚于开票时间。以上业

务于每季度末、半年度末、年末严格核查账期客户收货回执单,并进
行收入调整,以准确确认各会计期间收入。
    2、公司将推动收货凭证电子签收与信息系统的协同,基于 SAP
系统销售发货模块的运单号与第三方物流平台对接,自动获取目前公
司的所有物流商运单信息,清晰反映所有发货记录的运输轨迹,利用
科技手段实现收入在各会计期间的准确确认。

    3、道地药材制定了《销售收入确认管理制度》,将收货回执单
及货物验收合格证明的收回情况纳入业务员的考核,财务将以上凭证
收回后连续编号并装订成册保管,确保原始凭证的完整。

    整改责任人:总经理、财务总监
    整改时间:公司从 2023 年开始执行以上政策,2023 年 1-2 月的
相关收入正在进行调整,预计 2023 年 3 月 30 日完成整改,公司将长

期保持规范运作。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方面

    2021—2022 年,公司在出售子公司北京振东朗迪制药有限公司、

筹划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在内幕信息商议筹划
阶段和内幕信息决议环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二是个别内幕信

息知情人签字确认的知情时间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记载
的知情时间不一致。
    以上行为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

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 号)第六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
告〔2022〕17 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企业自查:

    经自查,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事件或内幕交易行
为。但由于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人员对规则的理解不够及疏忽大意,导
致以上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登记不完整、不准确。

    整改措施:

    1、公司已组织内幕信息登记和报送的相关人员针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
17 号)及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等制度的专项学
习。

    2、根据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工作将按如下流程进行:
    (1)公司将定期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已获取内幕

信息的人员学习《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
定》(证监会公告〔2021〕5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

号)等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
关规章制度的认识理解与严格落实,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的管
控工作。

    (2)当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晓该信息的知情人(主要指各部门、
机构负责人)在一个工作日内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及时
组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及时对内

幕信息加以核实,以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所填写的内容真
实性、准确性。
    (3)公司再次组织以上人员针对内幕信息的保密要求、保密时
长、违规后果等情况进行专项培训,提升以上人员保密意识。
    (4)公司获悉以上内幕信息后,持续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
进行跟进,实时更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保证及时、完整地

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
    公司将强化上述流程的执行,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的规
范性和及时性,强化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切实提高合规

运作意识。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保持规范运作。

    四、公司总结及持续整改计划

    本次山西证监局对公司进行详细、全面的现场检查,对进一步规
范公司治理、完善内控体系、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

推动作用。经过本次梳理和分析,公司已深刻认识到自身及有关作业
人员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核算、信息披露工作、内幕信息管
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与不足。公司根据山西证监局下发《决定书》的有

关要求,积极开展整改工作,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提升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
力,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作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始
终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公司深刻汲取教训,今后将进一
步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
以本次整改为契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推动公司合规建设常态化,
积极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