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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东制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3-04-04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3-011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中泰证券资管-支持民企发展中泰资管 1 号 FOF 集

合资管计划-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 45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持股 5.00%以上的股东中泰证

 券资管-支持民企发展中泰资管 1 号 FOF 集合资管计划-证券行业

 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 4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

 泰资管 45 号”)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0,274,946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1.00%);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0,549,893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2.00%)。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中泰资管 45 号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
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泰资管 45 号本次减持

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

内,大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

持进展情况。现公司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比例

中泰资管     集中竞价
                            2023-2-21        7.64          10,000        0.000973%
  45 号        交易

注:①中泰资管 45 号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协议受让方式取得,减持

均价为 7.64 元/股。

    ②自 2023 年 2 月 22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日,

中泰资管 45 号未减持所持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51,374,735        5.00       51,364,735      4.999027

中泰资     其中:无限售条
                              51,374,735        5.00       51,364,735      4.999027
管 45 号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实施情况

与公司在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

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