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5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山西振东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谨
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已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内容,在全面了解具体情况
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需要,有利于发
挥各方优势,交易定价及结算原则参照市场可比价格及行业标准及
惯例协商确定,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
董事应按照规定回避表决。综上,我们认可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
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
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
义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
此,我们对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关
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
独立董事:范荣、钱锋、武滨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