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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研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03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8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6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1 日下午 18:00 分在乌鲁木齐经济

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路 359 号新疆波曼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二分

厂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全体监事均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主持为监事会主席毛善义,列席人员:

阿力木买买提吐尔逊、薛世民。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请详见 2015 年 4 月 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6,091.14 万元,比上年减少 2.00%,

实现营业利润 12,159.35 万元,比上年增长 15.94%,实现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217.02 万元,比上年增长 10.23%,扣除非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10,554.17 万 元 , 比 上 年 增 长

13.41%。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同意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4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4

年度实现净利润 97,398,550.25 元,按 201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9,739,855.03 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11,876,450.04 元,减去 2014 年分配 2013 年 36,080,000 元现金股利,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63,455,145.26 元。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60,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人民币

(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总股本 360,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

增 360,8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721,600,000 股。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预案尚须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

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以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

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

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4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

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修订和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

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

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

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

关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上述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均无重

大影响。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