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03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8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6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1 日下午 18:00 分在乌鲁木齐经济
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路 359 号新疆波曼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二分
厂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全体监事均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主持为监事会主席毛善义,列席人员:
阿力木买买提吐尔逊、薛世民。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请详见 2015 年 4 月 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6,091.14 万元,比上年减少 2.00%,
实现营业利润 12,159.35 万元,比上年增长 15.94%,实现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217.02 万元,比上年增长 10.23%,扣除非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10,554.17 万 元 , 比 上 年 增 长
13.41%。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同意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4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4
年度实现净利润 97,398,550.25 元,按 201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9,739,855.03 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11,876,450.04 元,减去 2014 年分配 2013 年 36,080,000 元现金股利,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63,455,145.26 元。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60,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人民币
(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总股本 360,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
增 360,8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721,600,000 股。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预案尚须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
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以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
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
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4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
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修订和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
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
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
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
关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上述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均无重
大影响。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