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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研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4-03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4月1日下午16:00分在新疆波曼机械制造有限责
任公司综合二分厂二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
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约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
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募集资
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1665号),及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后,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
大遗漏。我们认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意见,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
规定,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求,有着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
构,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
将根据所处的环境,不断更新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内部控制制
度的执行力度和公司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
    三、关于2014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
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2014
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
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法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四、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已与公司合作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
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五、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调整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经营状况,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2015年,公司向商业性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亿元授信额度,是为
了保证公司进一步发展所需的正常运作,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拓展及
企业发展,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
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授信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蒲春玲              胡斌                 孙德生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