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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研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5-12-25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8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会议由董事

长周卫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

下,以现场结合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合议并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韩华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24
号)核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新
研股份”)向韩华、杨立军、卢臻、尹瑛、杨艳、黄云辉、冷严、张
蕾、刘佳春、张小京、张舜、方子恒、胡鑫、张杏徽、黄丽华、王鲁
峰、汪丽、杨峰、冯菊、高新投资、华控永拓、星昇投资、盛圭信息、
金石投资、天津伍通、中国风投、宝安资产、华控成长、华控科技共
计发行 613,550,581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发行价格为 5.25 元/股;
并同时向周卫华、吴洋、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
155,209,621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其中向
周卫华发行 147,178,075 股、向吴洋发行 4,015,773 股、向上市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发行 4,015,773 股),发行价格为 6.34 元/股。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4,028,997.1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
民币 12,176,564.6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1,852,432.46
元。以上数据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15CDA10207《验资报告》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同意公司新增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用于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用途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新疆机械研究院   仅用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695728926
 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     配套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仅用于募集配套资金航空航天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四川明日宇航工
                       696316361                      大型复杂结构件智能数字化车
 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业有限责任公司
                                                          间项目的存储和使用
                                                      仅用于募集配套资金航空航天
                                     四川明日宇航工
 中国银行什邡市支行   121238746022                    大型复杂结构件智能数字化车
                                     业有限责任公司
                                                          间项目的存储和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新研股
份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乌鲁木齐分行签署《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意新研股份、明日宇航、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银
行什邡市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