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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研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明日宇航增资的独立意见2015-12-30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明日宇航增资的独立意见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10:30 分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融合南路 501 号五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约定,基于

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明日宇航进行增资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增资事

项不涉及到关联交易,没有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明日宇航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为人民币

550,252,432.46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147,320,000.00 元,其余 402,932,432.46

元计入明日宇航的资本公积。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蒲春玲                胡斌                   孙德生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