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0-25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3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以书
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 13:00 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501 号五楼会议室召
开。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主持为监事
会主席卢臻,列席人员:冯国祥、薛世民。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业务板块及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成控股集团公司,将现有农机板块资产下沉进入农机板块全资子公司
(具体公司名以工商核准为准),调整前后的组织结构如下:
控股集团公司形成后,下设三大业务板块,原有属于农机业务的各项资质、证照,
公司安排向新设立农机板块子公司变更。
具体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至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公司业务板块及组织结构调整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