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6-12-09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2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以书面
及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
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 13:00 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501 号五楼会
议室召开。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主持
为监事会主席卢臻,列席人员:冯国祥、薛世民。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通过
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0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
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核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其份额分配》
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其份额分配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其份额分配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