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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研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2016-12-28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码:2016-067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周卫华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减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单位:元) (股)                   (%)
           大宗交易    2016 年 12 月 27 日      13.64          12,900,000         0.866%

周卫华     大宗交易    2016 年 12 月 28 日      13.27          15,000,000         1.006%

                       合   计                       -         27,900,000         1.87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 (股)
                                                                                   例(%)
                                                     (%)
           合计持有股份                258,900,955       17.372%   231,000,955       15.500%

 周卫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930,720       1.874%        30,720         0.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0,970,235       15.498%   230,970,235       15.49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8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
减持信息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卫华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承诺:本人在本次交易前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截止目前,
周卫华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卫华承诺,本次出售股份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不
再进行减持。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