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1-26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股份”或“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北京时间 18:00 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501 号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投票表决。
本次会议主持为监事会主席卢臻,列席人员:冯国祥、薛世民。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通过
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7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1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国内
信用证等银行授信业务,保证公司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和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资金
需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新研股份全资子公司新疆新研牧神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明
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2017 年度拟合计向相关银行申请规模不超
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
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孙公司西藏明日宇航卫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
议案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内的贷款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担保,
有利于控股孙公司的发展,提高控股孙公司贷款效率。此次担保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投资项目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建设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日
宇航”)数控中心项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明日宇航提供借款,借款金额
为48,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7.205%。公司为此项借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