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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研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2017-04-12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6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新
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二)上午 10: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4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4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2017 年 4 月 11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二楼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7、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7.1 发行规模
       7.2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7.3 发行方式
       7.4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7.5 债券期限
       7.6 募集资金用途
       7.7 债券的还本付息
       7.8 债券利率
       7.9 担保安排
       7.10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7.11 发行债券的挂牌转让
       7.12 偿债保障措施
       7.13 决议有效期
       8、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提案内容已分别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0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
     6.00                                                     √
                 件》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7.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案数:(13)

     7.01        (1)发行规模                                  √

     7.02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7.03        (3) 发行方式                                 √

     7.04        (4)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7.05        (5)债券期限                                  √

     7.06        (6)募集资金用途                              √

     7.07        (7) 债券的还本付息                           √

     7.08        (8)债券利率                                  √

     7.09        (9) 担保安排                                 √

     7.10        (10)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

     7.11        (11)发行债券的挂牌转让                       √

     7.12        (12) 偿债保障措施                            √

     7.13        (13)决议有效期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
     8.00        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           √
                 司债券相关事项》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4 月 17 日上午 10:00 至 14:00,下午 15:00 至 19:00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三楼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股东股票账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17 年 4 月 17 日 19:00 前送达公司证券投
资部。来信请寄: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三楼证券投资部,
邮编:83002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智、宋方方
    联系电话:0991-3736150
    传     真:0991-3736150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楼 661 号三楼证券投资部
    邮      编:830026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一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
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159”,投票简称:“新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
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非累积
投票提案
  1.00     《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0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
  6.00                                             √
           债券条件》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7.00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3)
           方案》

  7.01     (1)发行规模                             √

  7.02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7.03     (3) 发行方式                            √

           (4)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
  7.04                                             √
           的安排

  7.05     (5)债券期限                             √

  7.06     (6)募集资金用途                         √

  7.07     (7) 债券的还本付息                      √
  7.08      (8)债券利率                             √

  7.09      (9) 担保安排                            √

  7.10      (10)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

  7.11      (11)发行债券的挂牌转让                  √

  7.12      (12) 偿债保障措施                       √

  7.13      (13)决议有效期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8.00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            √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在议案对应的表决结果栏用“√”选择,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文
字及符号的视同弃权。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