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进行股权质押的公告2017-04-21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1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进行股权质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5%
以上股东韩华先生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进行股权质押的通知,现将具体内容公
告如下:
一、股权解除质押的情况
2017年4月18日,韩华先生将2016年2月3日质押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的本公司股份合计60,000,000股进行了解除质押,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02%,股份性质为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
京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本次解除质押后,韩华先生仍在质押的股份为64,026,360股,占其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51.6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0%。
二、股权再质押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质
是否为第一 质押 质押开始日
股东 押占其
大股东及一 股数 期(逐笔列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所持股
致行动人 (股) 示)
份比例
协议履行完 西南证券
个人资
韩华 否 64,026,360 2016.8.29 毕或双方协 股份有限 51.62%
金需求
商确定。 公司
协议履行完 华泰证券
个人资
韩华 否 30,000,000 2017.04.20 毕或双方协 股份有限 24.19%
金需求
商确定。 公司
合计 - 94,026,360 - - - 75.81%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24,026,360 股,占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8.32% 。 其 所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股 份 累 计 被 质 押 的 数 量 为
94,026,36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75.81%。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