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2017-05-25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8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周
卫华先生部分股权进行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一、股权解除质押的情况
2017年5月22日,周卫华先生将2016年2月3日质押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合计84,000,000股进行了解除质押,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64%,股份性质为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
京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本次解除质押后,周卫华先生仍在质押的股份为146,150,000股,占其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63.2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80%。
二、股权质押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质
是否为第一 质押 质押开始日
股东 押占其
大股东及一 股数 期(逐笔列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所持股
致行动人 (股) 示)
份比例
协议履行完 民生加
毕或双方协 银资产 个人资
周卫华 是 19,870,000 2016.2.3 8.60%
商确定。 管理有 金需求
限公司
协议履行完 民生加
毕或双方协 银资产 个人资
周卫华 是 26,000,000 2017.4.18 11.26%
商确定。 管理有 金需求
限公司
协议履行完 民生加
毕或双方协 银资产 个人资
周卫华 是 34,000,000 2017.4.18 14.72%
商确定。 管理有 金需求
限公司
协议履行完 长江证
毕或双方协 券(上
个人资
周卫华 是 23,280,000 2017.5.18 商确定。 海)资产 10.07%
金需求
管理有
限公司
协议履行完 长江证
毕或双方协 券(上
个人资
周卫华 是 43,000,000 2017.5.18 商确定。 海)资产 18.61%
金需求
管理有
限公司
协议履行完 中信证券
个人资
周卫华 是 56,300 ,000 2017.5.24 毕或双方协 股份有限 24.37%
金需求
商确定。 公司
合计 - 202,450,000 - - - 87.64%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卫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31,000,955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50%。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
202,450,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3.58%。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