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股份: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2017-12-26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1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 日收
到董事靳范先生、李继兰女士的《股东减持计划申请》,2017 年 6 月 2 日公司
发布《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董事靳范先生、
李继兰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2017 年 12 月 26 日期间,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靳范拟减持股份数量为 676,08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0.045%;李继兰拟减持股份数量为 26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0.017%,减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2017 年 9 月 26 日披露《新疆机械研究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
一、减持计划完成情况
2017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收到靳范先生和李继兰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完成情况的告知函》,前述股份减持计划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届满,自
2017 年 6 月 26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6 日期间,靳范先生、李继兰女士因股票价
格未达预期以及股票停牌原因,未实施公司股份减持。
二、相关情况说明
靳范先生、李继兰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