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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研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01-19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5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并
购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
票(证券简称:新研股份;证券代码:300159)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星期四)
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并购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
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并购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76)。因上述并购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2 月 7 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同日披露了《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2018 年 1 月 5
日、2018 年 1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内容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原计划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
组预案或报告书,由于预计无法在上述时间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申请
公司股票复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
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22 日开市起继续停
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共有 3 处,同属于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及服务行业。
    标的资产 1 为某航空部件服务有限公司大于 72.414%的股权,该公司控股股
东为 FLIGHTPARTS LIMITED,实际控制人为 Hussein Lookmanjee;
    标的资产 2 为某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96%的股权,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为陈剑、霍山源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资产 3 为某特铸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为程涛。
    (二)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拟收购标的公司股权,本次交易方式可能涉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标的公司部分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更。具体交易方式仍在谨慎探讨中,尚未最终确定。
    (三)与交易对方协商、沟通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交易对方仅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但尚未与
各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任何正式协议。目前,公司正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就
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沟通、协商、论证。因此本次重组事项仍存在一定不确
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
    (四)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上
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
构为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
查、审计、评估、法律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五)本次交易需要的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各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后报所
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延期复牌的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进行
磋商、会同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对标的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等。同时,公司在
停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由于重组方案涉及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标的资产的尽调和审计、
评估等工作量大,尚未完成。中介机构需要一定时间对标的公司开展全面尽职调
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正在继续与有关各方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和协商,交易方案涉及的具体问题仍需进一步商讨和完善,公司无法按期复牌。
    三、申请继续停牌的时间安排
    由于相关工作还在进展过程中,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
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22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
停牌不超过一个月。本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星期四)前按照中国
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
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
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八日